接受国家警卫对象乘坐民航航班任务后,航空安全员应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参加准备会,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综合分析航班风险,形成专门的执勤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第1题:
执勤时发生二类安保事件,航班结束后,应在《航空安全员执勤日志》对执勤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向部门上报执勤信息报告。
第2题:
国家警卫对象乘坐航班时,如有警卫人员携带支陪同登机的,航空安全员应检查警卫人员的()。
第3题:
第4题:
航班机组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报警后,应做好()工作。
第5题:
遣返/遣送任务结束后,航空安全员应对航班执勤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并上交相关执勤单据。
第6题:
执行国家警卫对象或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乘坐航班,包机协助押解、普通航班协助押解、军警政府包机、VVIP等特殊航班时,航空安全员巡舱必须使用执勤记录仪;
第7题:
国际过夜航班,航空安全员可将执勤装备带下飞机;
第8题:
航空安全员,未与飞行机组、客舱机组制定本次航班处置非法干扰行为的预案,航班也可以照常起飞。
第9题:
临时接到国家警卫对象乘机信息时,执勤的航空安全员应及时落实预案分工,按照职责加强安保措施,并及时通报机长、乘务长。
第10题: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乘坐民航班机的中、外籍旅客及物品以及航空货物、邮件进行()安全技术检查,防范劫持、爆炸民航班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