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项名称为“茶具”的外观设计专利,其包括茶壶和茶杯两件产品;乙在某网购平台上销售茶壶,其销售的茶壶与甲的外观设计专利中的茶壶属于相同的设计,丙从该网购平台购买了乙销售的茶壶供自己使用。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销售的茶壶落入甲的专利权保护范围B、乙销售的茶壶未落入甲的专利权保护范围C、丙购买并使用该茶壶侵犯了甲的专利权D、丙购买并使用该茶壶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题目

甲有一项名称为“茶具”的外观设计专利,其包括茶壶和茶杯两件产品;乙在某网购平台上销售茶壶,其销售的茶壶与甲的外观设计专利中的茶壶属于相同的设计,丙从该网购平台购买了乙销售的茶壶供自己使用。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销售的茶壶落入甲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 B、乙销售的茶壶未落入甲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 C、丙购买并使用该茶壶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 D、丙购买并使用该茶壶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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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发明了一种从桔梗中提炼油的新方法,且在提炼过程中会产生新物质H。甲就该提炼方法及新物质H分别申请了专利并获得了授权。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未经甲许可使用该新方法提炼油并交由丙进行销售,乙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B.乙使用其他方法制造并销售物质H,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C.乙未经甲许可使用该方法提炼食油自行使用,并将产生的物质H无偿送给了丙,丙将物质H售出,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D.乙在甲的专利申请提出之后公布之前,自行研制出了该种提炼方法,并在甲的申请授权后使用该方法来制造物质H用于食品加工,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参考答案:ABD

第2题:

关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发明了一项产品,仅在中国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乙公司在越南制造销售该专利产品,丙公司从越南的乙公司购得该专利产品,并将其进口到中国内地销售。丙的行为属于平行进口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B.甲获得一项焊接技术专利。乙公司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运用该技术用于焊接,丙公司将乙公司连同该焊接技术一并收购,并在乙公司原有生产规模范围内继续实施该焊接技术。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的行为不视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C.某大学工业设计实验室对某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分析,研究仿制该外观设计产品。该大学实验室的行为属于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D.某大学研究所针对某专利产品进行了研究,并组织了中等产量规模的试制。该大学研究所的行为属于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根据该法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平行进口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前提条件是,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在我国境外售出其专利产品,与该专利权人在销售地所在国或地区是否获得专利权无关。但是丙公司购买的商品是由乙公司生产的,乙公司在越南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的行为未经甲的许可(事实上乙公司也不需要得到甲的许可),因此,丙公司进口该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在我国境外售出的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选项A的说法错误。根据该法条第(二)项的规定,先用权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先用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后将其已经实施或作好实施必要准备的技术或设计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被诉侵权人主张该实施行为属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技术或设计与原有企业一并转让或者承继的除外。选项B属于将该先用权的技术连同原有企业一并转让的行为,并且转让后继续在乙公司的原有范围内实施,故丙公司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选项B的说法正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从这一定义出发,他人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设计方案本身进行分析谈不上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问题,而且选项C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外观设计产品的仿制,而不是科学研究。因此该实验室的行为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选项C的说法错误。“对某专利产品进行了研究,并组织了中等规模的批量试制”已经超出了《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因此该研究所的行为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第3题:

以下哪一种行为侵犯了专利权?( )

A.为实验目的而使用他人有关专利

B.甲购买乙的专利产品,而后出售给丙,获利甚丰

C.甲和乙各自完成了相同的产品发明,乙通过提交专利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但甲随后也开始生产销售自己发明的产品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权。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甲公司许可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

A.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某产品,在甲公司就相同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乙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丙公司购买甲公司获得专利权的产品后自行使用
C.丁研究所专为科学研究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技术
D.戊网店销售明知是假冒甲公司专利的产品

答案:D
解析:
(1)选项A: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第5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灯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的许可制造了相同设计的灯具,并出售给丙酒店。丙酒店使用该灯具装饰其酒店大堂使其显得金碧辉煌以招徕顾客。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和丙酒店的上述行为均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B.乙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但丙酒店的上述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C.乙公司的上述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但丙酒店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和丙酒店的上述行为均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根据该条款,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仅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不包括“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并销售该外观设计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丙酒店的行为是购买和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侵权行为。综上,本题答案为:B。

第6题:

甲公司在中国拥有一项抗癌药品的专利权,并在中国国内进行了制造销售。以下未经甲公司许可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A.乙是病人,从印度购买仿制的该专利药品自己服用,并将多余的药品带回国内销售

B.丙以自用为目的从甲公司购买了该专利药品

C.丁在国内某报纸上发布印度仿制的该专利药品的销售广告

D.戊见甲公司销售的药品价格过于昂贵,自行制造并低价销售该专利药品

E.戌用自己的产品冒充甲公司的抗癌药品,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甲公司的专利号

答案:A,C,D,E
解析:
只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实施行为才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D选项符合题意。

2.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A、C选项符合题意。

4.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5.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6.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者进口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行为人非专利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冒充他人专利产品。E选项符合题意。

B选项丙是从甲公司购买,甲公司拥有该专利权,所以B选项不符合题意。

第7题:

甲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在该专利申请日后、授权公告前未经甲的许可制造了一批该专利产品并销售给丙。丙将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作为零部件组装到自己的产品上提升产品美感,并在该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后持续向市场销售。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上述行为侵犯甲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B.乙的上述行为不属于侵犯甲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C.丙的上述行为侵犯甲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D.丙的上述行为不侵犯甲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答案:B,C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该条规定的禁止侵犯专利权的前提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乙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的行为发生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前,故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尽管《专利法》第十一条中规定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不包括“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在该题中,丙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作为零部件组装产品以提升产品的艺术美感,制造并销售该组装产品,应当认定为构成销售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本题答案为:B、C。

第8题:

医药公司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流行感冒的新药并已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制药厂乙未经授权制造了该新药,药店丙销售乙制造的新药,研究所丁为检验药品疗效自行少量生产该新药,患者戊购买该药品自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专利权

B、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丙不构成侵权

C、丁的行为构成侵权

D、戊的行为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A

第9题:

甲获得了一项工艺方法的专利权,该工艺方法的实施需要使用一种专用装置X,该工艺方法直接获得产品Y。甲并未申请该专用装置X的专利保护。甲与乙订立书面购销合同,甲向乙出售一批该专用装置X。所述合同中,甲未对该装置X的使用方法提出任何限制。乙使用该批装置X按照甲公司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Y,并将其批发给丙。丙在市场上公开销售该产品Y。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
B.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
C.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D.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第十二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该规定并没有强调所订立的实施许可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订立形式不限于书面、明示的合同。尽管乙未与甲订立关于专利方法的实施许可的书面合同,但是,乙与甲订立购买实施该专利方法的专用装置X的合同时,合同没有明示提出对该专用装置X的使用限制。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应当推定乙购买该装置X的目的就是实施该专利方法,即乙从甲购买该专用装置X的同时,即获得了“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默示许可”。故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因此,选项A和C的说法是错误的。《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如前所述,乙实际上获得了实施该专利方法的默示许可,丙所销售的产品Y属于“由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的产品,因此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第10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专利侵权的是( )

A.购买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销售给丁公司
B.购买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许诺销售给戊公司
C.购买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许诺销售给庚公司
D.购买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自己使用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丙公司从专利权人甲公司手中购买的是合法产品,丙公司事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无论是“自己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均不构成专利侵权;(2)选项CD:丙公司从乙公司手中购买的是侵权产品,丙公司事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无论是“许诺销售或者销售”给第三人,均构成侵权;如果是丙公司自己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取决于甲公司的专利类型:①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构成侵权;②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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