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制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核与辐射安全负责。
第1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可以从《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中获得各种有用信息,用以确保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第2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托运人所提供的放射性物品(),进行装卸作业。
第3题:
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定期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进行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4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作业过程。
第5题:
托运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托运的物品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承运人不得与托运人订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合同。
第6题: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7题:
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合同前,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的产品说明书。
第8题:
在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应当在运输车辆上配备(),确保放射性物品在其监管之下。
第9题:
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应当载明托运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容器型号和运输方式;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10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应当使用专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