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轴、轮对、车轴探伤结束后应做哪些工作?
第1题:
《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车轮)超声波(磁粉)探伤记录》(车统-53A):轮轴、轮对探伤后均须填写或打印此记录,探伤人员须签章。封面上填写()字样。
第2题:
铁路客车轮轴、轮对超声波自动探伤结束后,应使用标记笔在轮轴(轮对)左端车轮辐板外侧书写超声波自动探伤检查标识()+探伤工号。
第3题:
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测结束后,须用粉笔或标记笔等在车轮辐板内侧面或轴身上标出明显的手工超声波探伤标识“C”;车轴有缺陷时,须注明缺陷()。
第4题:
轴承零件探伤结束后,应做哪些工作?
第5题:
退磁检查,轮轴、轮对车轴退磁后,应使用磁强计检查其退磁效果()。
第6题:
客车手工超声波探伤结束后,应使用标记笔书写超声波探伤检查标识()+探伤工号,轮轴、轮对在左端车轮辐板外侧,车轴在轴身上。
第7题:
铁路货车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测完毕后,探伤人员应填写下列探伤记录:探伤过程中凡发现缺陷,均须填写()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后均须填写(),探伤人员须签章。
第8题:
SV-3设备整体探伤操作结束后应做哪些工作?
第9题:
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后,剩磁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第10题:
轮轴、轮对、车轴磁化后,应及时观察磁痕显示。标出转动“起始”标识,保证转动1周以上,所有探伤部位不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