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等便利条件应当按照()追究刑事责任。
第1题:
关于侵犯著作权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定罪处罚(不需数罪并罚)
B.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为牵连犯,应从一重处断
C.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共犯论处
D.违法所得指已经收取的违法所得和应收取的违法所得
第2题:
明知他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等便利条件应当按照()追究刑事责任。
A.主犯
B.从犯
C.帮助犯
D.共犯
第3题:
明知他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4题:
第5题: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制假生产、经营场所等一系列便利条件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
第6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共犯论处的有( )。
A.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资金的
B.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许可证件的
C.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
D.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运输、仓储、保管等便利条件的
E.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
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7题:
对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犯罪行为怎样定罪?
第8题:
以下属于非法经营罪共犯的有()。
A.为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人
B.为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人
C.为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的人
D.为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人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