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这种情况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

题目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这种情况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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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

  • A、终止劳动合同的
  • B、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C、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 D、主动辞职的

正确答案:D

第2题:

因与上司不和,我很不情愿的辞职的。这种情况能否申领失业金?是否属于非本人意愿辞职?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和成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主动辞职不属于非本人意愿辞职,因此您不能申领成都失业保险金。

第3题:

失业人员符合( )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D、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王小姐,深圳某公司职员,已经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因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导致失业。这种情况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每月能领取多少?能领取多久?领取期限怎么计算?


正确答案: 1、根据深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前按照规定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符合深圳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王小姐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且不是本人自愿辞职,因此可以领取失业金。
2、深圳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金额为最低工资的标准的80%。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月,因此2014年深圳失业金标准为每月1446.4元/月。
3、现行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来计算,缴费1-4年,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因此王小姐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4、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拨打0755-12333进行详细咨询。

第5题:

王先生,上海城镇户籍,在上海某企业上班,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现3年合同到期,单位不予续签,导致失业。像王先生这种情况符合条件申领失业金吗?如何领取?


正确答案: 1、根据上海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申领上海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二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第三解除劳动关系/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根据案例描述,王先生属于上海城镇常住户口,且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3年,同时非本人自愿辞职,因此王先生符合领取上海失业金条件。
3、上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手续比较简单,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即可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王先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及退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然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即可。

第6题:

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意()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正确答案:1

第7题:

什么叫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哪些情形属于非本人意愿辞职?


正确答案: 所谓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一般劳动合同终止、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等情形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8题:

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满10年了,去年公司先是将我从财务管理岗位降到出纳岗位(降职没降薪),等我合同到期就不和我续签合同并打算经济补偿我,我不同意,后经协商,双方续签了一年。今年合同又即将到期,公司还是只肯跟我续签一年,去年已经妥协了一次,今年我肯定要和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公司去年和我签订的一年合同违法吗?我的情况适用此条规定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二倍工资赔偿吗?


你可以提出双倍工资的请求,但公司拒付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这样的话在公司就没法呆了,要么辞职的时候提出双倍的仲裁请求。
员工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约、订约,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永久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你去年和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不违法。你在你这个1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
当然可以,你现在的实际工龄超过十年,你可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该没有理由拒绝。不论你这次签的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如果公司不同意,应该算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应该给你工龄补偿的2倍。你的工龄实际是10年零9个月,应该补偿你11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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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在《失业保险条例》中提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申请条件,请问怎样才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什么特征可以说明我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呢?


正确答案: 中断就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本人意愿,即由于本人某些原因亲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导致劳动关系被解除的,具备该特征者方可判断为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个人因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导致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属于本人意愿之一;第二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其特征为并非本人意愿或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被解除,如“企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其它原因导致职工辞职,也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10题: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几种情形?


正确答案: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