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先生和卫小姐婚后不久发现怀孕,因为二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法建

题目

成先生和卫小姐婚后不久发现怀孕,因为二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法建立夫妻感情,现在成先生提出离婚,请问成先生的离婚诉请法院能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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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接上题,二人的汽车属于( )。

A.于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B.于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C.于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

D.婚后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

第2题:

2008年何先生与何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订立财产约定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2009年何先生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30万元,没有说明财产约定情况。不久何先生生意失败,无力支付欠款,朋友将何先生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欠款,则该债务属于( )。

A.何先生婚前债务

B.何先生个人债务

C.何女士个人债务

D.夫妻共同债务


正确答案:D

第3题:

朱小姐家庭贫寒,欠债很多,同乡王先生多年经商,他对朱小姐说:“如果你嫁给我,我会马上帮你们家还清所有欠款并让二老过上好日子。”朱小姐同意。婚后朱小姐发现王先生欺骗了她,并不富有,于是和王先生发生争执,对于婚姻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姻无效,因为王先生胁迫了朱小姐

B.婚姻可撤消,属欺诈婚姻

C.婚姻有效,属正常婚姻

D.婚姻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B

第4题:

于先生与王小姐二人相恋多年,决定于2008年9月结婚,婚前于先生的父亲为于先生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了房屋一套用于结婚,产权登记在于先生名下。婚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在房屋内举行了婚礼。一年以后二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偿还贷款12万元。离婚时房屋市价12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共计40万元,则该房屋属于( )。

A.于先生的个人财产
B.王小姐的婚前个人财产
C.婚后共同财产
D.二人合伙共有的财产

答案:A
解析:

第5题:

2008年何先生与何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订立财产约定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2009年何先生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30万元,没有说明财产约定情况。不久何先生生意失败.无力支付欠款,朋友将何先生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欠款,则该债务属于()。

A:何先生婚前债务
B:何先生个人债务
C:何女士个人债务
D:夫妻共同债务

答案:D
解析:

第6题: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生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完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

107万元的劳动合同补偿费属于( )。

A.金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B.金先生的婚后个人财产

C.金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D.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

第7题:

王先生婚前接到在美国的叔叔的来信,说要赠给他5000美元,王先生回信表示接受并表达了感谢。但由于叔叔事务繁忙,一直没有寄过来。后来,王先生和李小姐结婚,婚后第一个月收到了叔叔的这笔汇款。那么,该项钱款( )。

A.属于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B.属于王先生与李小姐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由王先生叔叔来决定这笔钱的归属


参考答案:A
解析: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题中的“钱款”属于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8题:

接上题,30万元的房屋属于( )。

A.于先生的法定特有财产

B.于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C.于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D.婚后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D

第9题:

接上题,房屋贷款属于( )。

A.于先生婚前的个人债务
B.王小姐的婚前个人债务
C.夫妻共同债务
D.于先生的婚后个人债务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共用题干
于先生与王小姐二人相恋多年,决定于2008年9月结婚,婚前于先生的父亲为于先生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结婚,产权登记在于先生名下。婚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在房屋内举行了婚礼。一年以后二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偿还贷款12万元。离婚时房屋市价12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共计4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91~93题。

房屋贷款属于()。
A:于先生婚前的个人债务
B:王小姐的婚前个人债务
C:夫妻共同债务
D:于先生的婚后个人债务

答案:A
解析:
对于一方在婚前购房且房产证登记在其名下,而其配偶方有证据证明也有出资时,在分割该房屋财产时,该房屋仍为房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配偶方所付房款,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题中房产为于先生在婚前购买,产权登记在于先生名下,应属于于先生的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部分和其他家庭财产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王小姐可分得这部分财产的一半,即(12+40)/2=26(万元)。


由于房产为于先生婚前购买,属于于先生的个人财产,则所附随的债务也属于于先生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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