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团员的义务与权利之间的关系?

题目

怎样理解团员的义务与权利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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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怎样理解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劳动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说任何劳动者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都具有从事其想从事劳动的权利,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无故禁止或约束其这方面的权利。劳动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说的是任何公民应该通过劳动,然后获取相应的劳动成果如工资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鼓励公民通过劳动获取其相应的报酬、反对具有劳动能力者不自食其力甚至成为社会的负担,如果不这样既是对从事劳动者的极大不公平并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社会利益,如果大家都不劳而获,那任何社会都会负担不起,更别说发展了,因此说劳动是公民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2题: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调整的是()

A.卖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买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卖方、买方及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D.卖方与买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答案:D

第3题:

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3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B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收养的效力。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问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豆豆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4题:

怎样理解工业化与信息化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一)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信息化必须以工业化的发展为基础的原因:
1)工业化为信息化提供物质基础。
2)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为信息化积聚资会。
3)工业化的发展促进了信息产业市场的扩大。
(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表现:
1)信息化能够促进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
2)信息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引进新技术、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标准。
3)信息化为传统工业实现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及提高经济效益创造了条件。
4)信息化对工业化具有意识补充作用、替代作用和协同作用。
(三)信息化和工业他之间的融合工业化与信息化的结合是发展中国家在自身工业化尚不发达,而发达国家又已在完成工业化后大步迈进信息化发展过程的情况下采取的新的发展战略。


第5题:

怎样理解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

对于刑法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
(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锁链”,一现象是某一现象的结果,其本身又可以是另一现象的原因。
(3)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性。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性,是指从发生的时间上看,原因在前,结果在后,结果不可能在原因之前存在。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人的行为不可能超时空而孤立存在和发展;人的行为引起某种危害结果,总是同当时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各种条件相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一种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不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在具体的环境中、特定条件下,就可能造成某种危害结果。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一样都具有复杂性与多样性。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主要表现为一因多果和多因一果。一因多果,指得是一个危害行为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况。多因一果,指得是多个原因导致某一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
(6)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问题。在现实中,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一对现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7)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法律拟制的。
(8)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研究和确定某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对于解决这一行为人对于该危害结果应否负刑事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第6题:

下列关于完全收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养子女自收养之日起,取得养父母的婚生子女的身份

B.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C.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

D.养子女在与养父母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部分保留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答案:D

第7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诉讼地位与和权利义务之间的联系?


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时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司法鉴定人权利的基本内容:
1、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2、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3、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4、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5、获得合法报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8题:

共产党员应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正确答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作保障。(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9题:

在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保险行政法律规范的是( )。

A.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B.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C.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D.保险监管机构与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解析】保险监管机构与保险人之间的法律规范关系属于保险行政法律规范。

第10题:

应该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就会更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越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是基本一致的6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就会更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越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是基本一致的6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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