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题目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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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答案: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故选AB。

第2题: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
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
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
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选项A中国法院依据《规定》对解除身份关系的内容予以承认的观点是正确的,选项B的内容则有误。根据《规定》第22条的规定,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后,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选项C的内容正确。《规定》第2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在一方已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另一方则不能提出离婚诉讼,选项D中的内容正确。由于本题选择错误观点,故应选B。

第3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问题。ABC项,《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AB选项均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
D项,《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因此D选项正确,不当选。

第4题:

我国在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方面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必须符合最高人民院2000年法释第6号的规定:
(1)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无论其婚姻缔结地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2)如果外国法院是在申请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离婚判决的外国法院合法传唤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如签收的传唤证等)。
(3)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应告知申请人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4)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依照上述要求审查作出裁定。

第5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际民事诉讼【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当事人和外国法院都可向中国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选项C错误。A、B符合该条规定,为正确选项。根据该法第2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因此,选项D内容正确。

第6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只有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时,才不予承认。故B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7题:

中国人周瑜与小乔于2007年结婚,2008年,二人受公司委派去巴西工作,因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2009年巴西法院判决解除周瑜与小乔之间的婚姻关系。小乔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巴西法院的判决。对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小乔应向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
B.我国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因此小乔不能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只能重新起诉
C.我国可以承认该判决的法律效力
D.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承认的申请,小乔可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据此可知,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C。

第8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故AB正确。当事人可以向中国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请求,故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故D正确。

第9题: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向哪个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第10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正确答案: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才能予以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在国内使用,须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裁定承认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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