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题目

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馆或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
(1)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2)在外国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所在国法院以当事人的国籍为由拒绝受理其离婚诉讼,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一方居住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纽约州法院已经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


参考答案:

纽约州法院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仍可以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第2题:

王彬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参考答案:

法院应不予受理。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彬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妻分娩才8个月。据案情,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不予受理。


第3题:

我国法律对涉外离婚以()法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诉讼,由我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在实体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程序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离婚诉讼,由我国以外的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A.婚姻缔结地

B.法院地

C.婚后居住地

D.一方户籍所在地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5题: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地国外,一方居住地国内,不论哪一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所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6题:

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参考答案:

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第7题:

法院是否受理该离婚请求?如果离婚是吴强提出的,法院又是否受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是。不能。因为女方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8题: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的法院管辖。

A.一方原住所地

B.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

C.原告住所地

D.被告住所地


参考答案:A, B

第9题:

下列哪些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A.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

B.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C.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D.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答案:BC

第10题: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正确答案: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