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第1题:
A.招考机关
B.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C.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D.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2题: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1)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
中华网(http://www.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1)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10月28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0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1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6:00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11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第3题:
A.所报考部门所属机关
B.市级
C.省级
D.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4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7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
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第8题: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9题:
第10题:
我想问下,报考河南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江苏省2005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6、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人员,应具备《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的条件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公安、司法人民警察应具备《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部分紧缺专业的本科学历人员以及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省级机关职位面向全省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