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2015年4月1日的银行本票,则该本票的最长付款期限的最后日期为2015年6月1日。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2015年4月1日的银行本票,则该本票的最长付款期限的最后日期为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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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因购货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出票日期填写为“6月18日”,则该张支票仍然有效,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自行承担。(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商品一批,乙公司收到货物以后1个星期付款,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甲公司提出要乙公司以定金作为担保,于是甲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日期为2月20日的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关于该出票日期的写法正确的是( )。

A.贰月贰拾

B.零贰月贰拾

C.贰月零贰拾日

D.零贰月零贰拾日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票据出票日期的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  
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2月20日,应该写为零贰月零贰拾日。

第3题:

甲公司因购货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出票日期填写为“6月18日”,则该张支票仍然有效,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自行承担。(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签发一张20万元的支票,并在票据上注明,出票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乙公司,应乙公司要求未记载出票日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授权补记
B.甲公司出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在提示付款前自行记载与甲公司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C.该支票无效
D.乙公司持该支票提示付款时,甲公司开户银行应及时与甲公司确认出票时间,若确在10日之内,则应履行付款责任

答案:C
解析:
出票日期是必须记载事项;若欠缺,则支票无效。因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交易的支票未记载出票日期,因此该支票无效;选项C表述正确。

第5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张某签发了一张支票给王某,王某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孙某,张某患有精神病,实际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享有票据权利吗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财会人员由于疏忽,将乙公司的名称写错,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的付款行的名称有错误,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D:某银行签发了一张银行本票,本票上的出票日期错误,银行修改了出票日期,并在修改处签章,本票有效吗

答案:A,C
解析: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有效,签章无效,A选项中支票有效,孙某享有票据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当然张某不承担票据责任,孙某不能向张某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所以BD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的汇票上付款人的名称错误,不是法定不得更改事项,因此出票人可以修改并签章,所以C选项正确。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2006年4月1日的银行本票,则该银行本票的最长付款期限的最后日期为2006年6月1日。(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本票的付款期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第7题:

共用题干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答案: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甲银行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2017年4月1日银行本票,则该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的最后日期为2017年6月1日。()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9题:

2009年4月7日,甲商店同乙公司签订1份彩电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以本票进行支付。4月20 日,A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与付款人为A银行、收款 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为25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 的本票。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 甲商店将该本票交付乙公司。后来,乙公司又将该本 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9年10月4日,丙公司持该 本票向A银行提示见票,要求付款。A银行以甲商店 存款不足支付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向乙公司进行 追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本票为有效票据
B.本票上关于提示见票期限的约定有效
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进行追索
D.丙公司只能对A银行进行追索

答案: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75条的规定,本票出票 时,必须记载出票日期,该记载事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 项,未记载时,本票无效。因为此时无法确定提示付款 期限,也无法确定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期间。本案中,A 银行出票时,由于疏忽未记载出票日期,因此,该本票 无效。根据《票据法》第78条的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提 示见票期限超过2个月的,该约定无效。本案中,本票 上记载的提示见票期限为6个月,超过了法定的2个 月,因此,该约定无效。根据《票据法》第79条的规 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 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本案中,丙公司在约定 的提示见票期限,即出票日起6个月内提示见票,因 此,其主张追索权的依据和理由是正确的。但由于该 本票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提示见票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所以,丙丧失了对乙的追索权, 只能对出票人A银行进行追索。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2009年4月1日银行本票,则该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的最后日期为2009年6月1日。( )


答案:对
解析: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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