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某食品厂向某面粉厂购买面粉20吨,货款

题目

2010年3月8日,某食品厂向某面粉厂购买面粉20吨,货款共计12万元。同日,食品厂向面粉厂出具了以自己为出票人、其开户行A银行为付款人、面粉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万元的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  3月20日,面粉厂向某机械厂购买一台磨面机,价款为12万元,因此欲将其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机械厂要求对该汇票提供票据保证,鉴于养鸡场欠面粉厂12万元货款,于是面粉厂请求养鸡场提供担保。后养鸡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3月27日,面粉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4月2日,机械厂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食品厂经营状况不景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退票理由书交给机械厂。机械厂欲行使追索权。 本案例中,保证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2010年3月8日为保证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在本题中,出票日期2010年3月8日为保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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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万元。

A、3

B、5

C、11

D、13


答案:D
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3%=13(万元)。

第2题:

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有()。

A:某超市向某人提供额度为2000元的赊销业务
B:某企业向某超市提供额度为200万元的赊销业务
C:某建材商为购买建材向一家钢厂预付200万元的货款
D:某银行向某人提供1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贷款
E: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贷款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信用。选项A属于消费信用。选项BC属于商业信用。

第3题:

彭某委托好友江某购买一批瓷器,江某以自己的名义向徐某购买,徐某并不知晓江某是为彭某购买瓷器。由于彭某未及时向江某付款,致使江某到期未向徐某支付货款,江某于是告知徐某自己与彭某之间存在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B.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江某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

C.徐某只能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D.徐某只能要求江某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A
「考点」委托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本题第三人徐某在得知江某与彭某的委托关系后,可以选择向彭某或者江某要求货款支付,因此A选项正确。

第4题:

某甲经常让某乙替他向某丙购买货物,并如数向丙支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乙便认为是具有()

  • A、明示代理权
  • B、默示代理权
  • C、客观必需的代理权
  • D、追认代理

正确答案:B

第5题:

某食品厂的临时推销员吴某持该厂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推销员吴某到贵公司推销新产品,请予接洽)到外县推销该厂新产品时,恰遇该县的贸易公司新近收购的蔗糖质量好、价格低,于是自作主张以食品厂的名义购进3000斤蔗糖,并将推销款拿出一部分预交了1000元的定金,同时将蔗糖带走。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足剩余的款项。吴某回到食品厂后,向厂长说明了情况,但是厂长认为食品厂尚有大量的蔗糖存货,不能再购买新货;况且吴某只是食品厂临时雇用的推销员,不具有采购的职权,所购的蔗糖应该自己负责。吴某无奈,只好自己想办法出售蔗糖。一个月后,贸易公司向食品厂催讨欠款,食品厂声明采购蔗糖纯属吴某的个人行为,与食品厂无关。贸易公司认为,吴某有食品厂的工作证和介绍信,和食品厂是代理关系,吴某的行为应由食品厂负责,遂起诉到法院。
问:(1)此案涉及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2)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在性质上属于无权代理。因为吴某作为某食品厂的代理人,其代理事项为推销新产品,但是吴某却超越代理权限,购买了蔗糖,因此属于无权代理。
(2)首先,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某食品厂与吴某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但由于吴某超越代理权限构成无权代理。其次,虽然吴某在与贸易公司交往过程中出示了工作证和身份证,但授权委托书上明确载明了吴某的职权为推销产品,而不是购买产品,因此不能认定为表见代理,贸易公司关于吴某和食品厂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
再次,对于无权代理行为,因其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因此,吴某的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食品厂的追认才能有效,由于食品厂拒绝追认,故该无权代理行为无效,应当由吴某自行负责。

第6题:

下列产品中,是中间产品的是(?)

A.食品

B.家具

C.被面粉厂消耗掉的小麦

D.运输公司购买的汽车


正确答案:C?
中间产品是指在一个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然后又在另一个生产过程中被完全消耗掉或形态被改变的产品。

第7题:

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有( )。

A.某超市向某人提供额度为2000元的赊销业务
B.某企业向某超市提供额度为200万元的赊销业务
C.某建材商为购买建材向一家钢厂预付200万元的货款
D.某银行向某人提供1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贷款
E.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l000万元的贷款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指银行通过存、放款形式的业务活动所提供的信用。选项A属于消费信用。选项BC属于商业信用。

第8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万元?


答案:11(万元)
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1%=11(万元)。

第9题:

某面粉厂于 2006 年 3 月 11 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刘某等 36 个工人投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 50000 元,保险期限 1 年,保险费已于 3 月 11 日一次交清。2006年10 月 4 日,刘某在上班途中被公共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 2006 年 10 月 6 日死亡,共用去抢救费用 8000 元。事故经交警勘查、鉴定,车祸事故的责任在于公共汽车司机违章驾车。公共汽车公司全额支付了刘某的抢救费用,并给付 10000 元。事后,面粉厂向刘某家人支付丧葬费、抚恤金 20000 元,并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认为刘某因车祸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本应付刘某保险金 50000 元,但因车辆的责任在于公共汽车公司,既然公共汽车公司已经赔偿 18000 元,那么保险公司应只赔偿保险金与公共汽车公司赔偿数额的差额。遂向面粉厂支付保险金 32000 元。就此案有何看法?


答案:
解析:
1.保险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人的身体是无价的,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保险合同,也不存在代位求偿,公交公司赔付了 18000 元,这与保险公司赔付多少没有关系,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 5万元保险金。
2.这里保险金也不应该给付给面粉厂。面粉厂作为投保人,但是并不是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刘某的家属,因此面粉厂没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也不应该把保险金给付给面粉厂。

第10题:

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2015年11月5日,孙某到某食品厂上班,双方于11月15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的劳动关系自2015年11月15日建立
  • B、李某与某面粉厂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面粉厂告知李某劳动合同书由面粉厂保管,待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交给李某
  • C、宋某入职某玩具厂时,依照玩具厂内部规定交纳了10元工作证制作费
  • D、张某和某科技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张某从科技公司离职后不能到与科技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时间为四年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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