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的税收编码和用户自定义的税收编码不会上传到税局系统。
第1题:
税收编码版本软件报税资料传出的文件增加了税收编码的内容。
第2题:
V2.0.17_ZS_20171128版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打印时提示:所选车辆类型不符合填开规则!可能原因:1、当前企业没有所选税收分类编码授权。2、当前版本所选税收分类编码可用状态为不可用;应如何处理?()
第3题:
开票系统中查询税收分类编码只有333条,更新提示“没有需要同步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信息”,如何处理?
第4题:
税收分类编码界面的编码导入按钮可以将税局后台系统导出的xml编码文件导入到客户端进行更新操作。
第5题:
通过发票管理模块进行红字发票填开时,若使用成品油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击“打印”按钮后,系统会提示()
第6题:
用户自定义税收编码可以最多增加20位,每两位一个层级。
第7题:
税收编码版的软件,如果覆盖进行安装则原来的自定义税收编码也将消失。
第8题:
使用手工全量导入税收分类编码后,第三次进入开票系统会提示报错“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更新失败,请选择手动更新或去税局下载更新包导入更新:无法获取编码表编码信息”,如何处理?
第9题:
用户使用税收编码版软件,开具发票的时候可以不选择带有税收编码的商品任意填写。
第10题:
可以通过()来更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