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一条款的根本目的在于()
第1题: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由()行使统治权
A.参议院
B.临时大总统
C.国务员
D.法t院
第2题:
第3题:
A参议院
B临时大总统
C国务员
D法院
E检察院
第4题:
启蒙运动是一次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对人类文明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64年4月2日,伏尔泰在一封信中说:“我到处看到那无法避免的革命的种子,……法国人什么事情都做得晚,不过他们终于还是做到了。启蒙运动已普遍展开,一有机会马上就会爆发;而那一爆发将非同小可。”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公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鲁迅将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归结为中国人民“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天下暂时太平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天下大乱的时代),这样两种时代的循环,而给予了深刻的批判。把希望寄托在青年人身上,热情地号召青年:“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材料二体现了启蒙思想的哪些内容?它规定的政体与美国相比,有何不同?
第5题:
行使中华民国统治权的包括()。
第6题:
《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认为临时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可依法行使()。
A.弹劾权
B.审判权
C.罢免权
D.废黜权
第7题:
《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认为临时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可依法行使()。
第8题:
《临时约法》共有7章56条,7章依次是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
第9题: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行使其统治权。
第10题: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理论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这样的一种政府: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至高控制权力归属于社会整个集体;任何一个公民不仅对行使这种最终主权有发言的权力,而且,至少在某些时候,被要求能在政府参政议政中发挥作用,亲自履行某种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责……很明显,能够充分满足社会一切要求的唯一政府是全体公民参加的政府;任何参与,即使是担任最小的公共职务……但是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城镇的社会里……所有的人亲自参与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因而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一个完美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 ——约翰·穆勒《代议制政府》 材料二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八条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十二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二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覆议。……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认为理想的政体形式是什么?为构建这一政体,《临时约法》作了怎样的具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