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时,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题目

在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时,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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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应( )。

A.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500元

B.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500元

C.调增利润总额17500元

D.调减利润总额17500元


正确答案:A

第2题: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分别按照计税工资的()计算扣除。

A、2%、14%、2.5%

B、2%、12%、1.5%

C、2%、14%、1.5%

D、2.5%、14%、1.5%


参考答案:A

第3题: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的一定比例分别提取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A.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

B.应付工资贷方余额

C.计税工资总额

D.计提工资总额


正确答案:C
解析: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提取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第4题: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答案:对
解析: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第5题:

计算工资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13

B.13.23

C.15.96

D.12


正确答案:C
解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 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投资者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工资调增=1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6-12)×2%=0.28(万元),实际发生0.4万元,调增=0.4-0.28=0.12(万元)
  福利费扣除限额=(26-12)×14%=1.96(万元),实际发生5.8万元,调增=5.8-1.96=3.8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6-12)×2.5%=0.35(万元),实际发生0.2万元,据实扣除。
  工资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0.12+3.84=15.96(万元)

第6题: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6.15

B.+5.12

C.+4.52

D.+7.25


正确答案:D
解析:合理的工资15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150×14%=21(万元),实际发生22.5万元,准予扣除21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准予扣除3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准予扣除3.7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22.5+5+7.5-21-3-3.75=7.25(万元)

第7题: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提取的()不可以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扣除。

A、职工奖励经费

B、职工工会经费

C、职工教育经费

D、职工福利费


参考答案:A

第8题: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提取的( ),可以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扣除。

A.职工奖励

B.职工工会经费

C.职工福利

D.职工教育经费


正确答案:BCD
解析: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扣除。

第9题: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问题:
(1)计算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
(2)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
①实际发生工会经费5(万元)>200×2%=4(万元),准予税前扣除4万元;
②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200×14%=28(万元),准予税前扣除28万元;
③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200×8%=16(万元),准予税前扣除7万元。
(2)
①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限额,不作纳税调整。

第10题:

某生物制药企业,2018年度实发工资5000万元,工会经费发生额为110万元,福利费发生额为7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发生额为140万元。
  要求: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①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0×2%=100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100=10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0×14%=70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700=50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0×8%=400万元。
  实际发生额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纳税调整。
  综上,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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