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收养的法律效力。

题目

试述收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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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中国有关涉外收养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中国1991年通过、1998年修改的《收养法》只在第21条中对涉外收养作了粗线条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该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此外,民政部根据《收养法》于1999年5月25日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对于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的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的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由此可见,这是一条重叠性冲突规范,即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涉外收养,必经同时符合中国有关收养的法律和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此外,《登记办法》对于涉外收养的程序、收养组织、收养费用等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然而,上述法律、规章对中国人收养外国儿童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未作任何明文规定,留下了立法空白;而中国又未批准加入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2题:

关于收养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 B、书面收养协议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 C、订立收养协议不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
  • D、订立收养协议,不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D

第3题:

简述收养的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拟制血亲关系
A.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B.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保留原姓。
C.收养产生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也产生相应的亲属关系,同时与生父母一方的近亲属关系消灭。
(2)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消灭
养子女与生父母近亲属之间解除的仅仅是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因自然出生而产生的,不能人为消灭,法律上有关近亲属间的禁止性规范对他们仍然发生效力。如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


第4题:

试述收养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⑴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
⑵收养是身份法上的行为;⑶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⑷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之间;
⑸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⑹收养与寄养和国家的收容养育不同。

第5题:

试述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
(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6题:

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改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
B: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之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C: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
D: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
E: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的规定

答案:A,B,C,E
解析:
根据收养的消解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但收养关系的成立并不能改变彼此的自然血亲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仍受《婚姻法》中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

第7题:

收养关系成立后发生什么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8题:

关于收养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B.书面收养协议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C.订立收养协议不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

D.订立收养协议,不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D

第9题:

试述什么是商检证书?他有何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贷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检验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①、是货物进、出海关的凭证;
②、是征收或减免关税的必备文件;
③、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有效凭证;
④、是计算运费的凭证;
⑤、是进行索赔、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10题:

试述环境标准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
(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执行,超标即违法。
(3)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标准采用,也必须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