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离婚后,孩子丙随甲生活,丙在14岁时殴打同学丁,给丁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A、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D、甲承担责任后,乙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题目

甲乙离婚后,孩子丙随甲生活,丙在14岁时殴打同学丁,给丁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

  • A、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
  •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 C、甲
  • D、甲承担责任后,乙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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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离婚后,9岁的丙随父亲甲生活。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一日丁让丙喝酒,不料丙酒醉,乘酒劲损坏小卖店电视一台。此责任应由谁承担?( )

A.甲承担

B.丁承担

C.甲承担民事责任,丁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丁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以及监护职责的委托问题。本题中,丙随甲生活,丙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应由甲承担,因甲与乙离婚,只有在甲承担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要求乙承担。题目中未交代承担有困难,故乙不承担丙侵权的责任。又因甲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丁,丁在监护上存在过错,应负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第2题:

甲是网络写手,因与乙、丙有矛盾,分别写了一份丑化乙、丙的短文发布在丁网站上。乙发现后要求丁网站删除,网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丁网站自始即知道甲的文章侵犯丙的名誉权,仍然未采取必要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丁网站无须承担责任
B.丁网站对乙遭受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C.丁网站对丙遭受的损害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D.甲与丁就乙、丙遭受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选项、D选项错误;B选项、C选项正确。

第3题:

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山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扭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儿山资额为限承提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1)乙、丁: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在本题中,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合伙人”丁无关;(2)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丙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5题:

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详解】依据原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本题中,丙、丁受雇于乙,二人在看鱼苗中打人属于雇员侵权。打人只能是故意,所以就致甲损害,丙、丁应与雇主乙对甲之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当年的答案A项当选。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依此规定只能由接受劳务方乙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文并未规定内部的追偿问题。所以只能选D。

第6题:

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甲退伙,丁同时入伙。甲退伙时分担了合伙债务。对甲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应由( )。

A.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甲、丁不承担责任

C.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甲不承担责任

D.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伙人的对外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4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是D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成立后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丙应当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而丁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通过受让股权成为股东的,因而不必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至于丙是否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仅限于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情形,这与本题题干中所述情况不符。因此,丙无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D错误。

第8题:

甲乙离婚后,9岁的丙随父亲甲生活。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但并未约定如丙造成损害的,应如何承担责任。一日丁酒醉,丙偷跑出玩耍,损坏小卖店电视一台,此责任应由谁承担?(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与丁共同承担

D、甲、乙、丁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C

第9题:

甲委托乙、丙购买一批橙子,丁正好有一批劣质的橙子急于出售,丁给了乙1000元好处费,将这一批劣质橙子卖给了甲,甲发现后,(  )。

A.可以要求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B.可以要求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C.只能要求丁承担责任
D.只能要求乙、丙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民通意见》第七十九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10题:

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选项ABD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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