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男,42 岁,某厂工人。吴某所在工厂效益不好,经常发不出工资。看到当地许多人倒卖走私物品赚了不少钱,吴某也动了心。吴某向亲戚朋友借了几万块钱,找到走私分子王某,向其购买了走私进口的彩电、照相机、手表等价值8 万多元的物品(若是正常进口需缴纳关税2 万余元)。吴某将这些物品分批贩运到内地倒卖后,获利1万余元。试分析:对于吴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第1题:
东海电扇厂委托协作厂供销员吴某代订电扇购销合同,但未给予正式授权委托书。在以下情况下(),东海电扇广应当承担责任。
A.吴某用东海电扇厂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
B.吴某用加盖东海电扇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
C.吴某用东海电扇厂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
D.吴某未持东海电扇厂的任何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事后东海电扇厂未盖公章,东海电扇厂已开始履行合同
E.以上全部
第2题:
吴某原来在某服装厂上班,由于厂里效益不好,不久前下岗。对于吴某的下岗,家里人不但没有表示理解,反而不断埋怨她,为此吴某很失落,心情不好,经常与邻居发生争吵,于是她找到社会工作者小梁寻求帮助。小梁可能为其提供的服务包括( )。
A.家庭服务
B.思想教育
C.调解服务
D.就业辅导
E.婚姻辅导
第3题:
吴某(17岁)与王某(21岁)是好朋友,由于二人都喜好赌博,于赌场中结识,后结拜为异姓兄弟。吴某在某工厂轧钢车间工作,因吴某常常上班迟到,车间主任甲经常批评吴某。吴某认为车间主任与他过不去。某日,吴王二人一起喝酒,吴某叫王某帮他出口气,并给王某一把刀。王某趁酒劲,冲到甲的家里将甲刺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吴某的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B、吴王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C、吴王二人对此存在共同过错
D、吴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共同侵权的有关规定。本题答案D.
第4题:
第5题:
某化工厂主管肖某指使该厂员工吴某违规作业,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责任,为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对该化工厂的哪.些人处罚?( )
A.化工厂厂长张某
B.肖某
C.吴某
D.化工厂负责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刘某
第6题:
某化工厂主管肖某指使该厂员工吴某违规作业,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责任,为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对该化工厂的哪些人处罚?( )
A.化工厂厂长张某 B.肖某
C.吴某 D.化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刘某
第7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昊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第8题:
被告人张某,女,21岁,某厂工人。
一天傍晚,张某路过吴某(男,26岁,无业)家门口时向吴某问路。吴某见张某单身一人,认为有机可乘,便以带路为名,将张某骗至防洪堤上,提出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张某说:不要这样,哪怕我叫你哥也行。”吴某说:你叫我啥也不行,反正我要和你玩一下。”说着就去搂抱张某,张某向前跑开。吴某追上张某将其推倒在地,并抽了张某两巴掌,然后左手用力掐住张某的双手,右手撕扯张某的裙子和内裤。张某见状,知道武力反抗没有用,便以哀求的语气说:我答应你就是了,别把衣服扯乱了,我还要去上班呢,我自己脱。”吴某以为张某害怕了,便放开张某。张某站起来将内裤脱下后,便要吴某脱光衣服。当吴某将外裤连同内裤一并褪到小腿肚时,张某突然上前将吴某推了一把,吴某站立不稳,滚下防洪堤,跌入河中。张某随即抓起内裤,顾不得穿上,便跑到附近的治安联防队报案。当联防队员赶至河边,将吴某找到时,吴某已溺水身亡。
试分析: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1.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本案中,吴某采取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犯罪,张某在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为求脱身,用计将吴某推下河堤,虽造成吴某溺水死亡,但其行为并无不当,完全符合刑法关于正当防卫过程中特别防卫权的规定,因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9题:
第10题:
王某。男,44 岁,某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9 年7 月,王某主审许某、陈某夫妇诉吴某债务纠纷一案。许某、陈某夫妇向法庭提交了充足的证据,本以为胜诉在握。但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接受被告人吴某亲属安排的吃请并收受1000 元好处费后,竟与吴某等人串通案情,在吴某并没有反诉的情况下,以许某、陈某夫妇曾经拦截吴某车辆讨要欠款造成了吴某经营受损为由,判令作为债权人的许某、陈某夫妇给债务人吴某赔偿19000 元的所谓“损失”。陈某受此打击而精神失常。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