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第1题:
2011年9月,甲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担任该公司的经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甲在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自己开业经营相关产品。关于该项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公司不得要求甲与其作出竞业限制的规定
B.乙公司与甲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C.乙公司可以与甲作出竞业限制的规定
D.乙公司与甲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2题:
第3题:
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和送货所花的费用,甲乙公司没有约定。关于这笔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公司自己承担
B.应当由丙公司承担
C.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预付
D.甲公司应当偿还并支付利息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的货物由乙公司进行保管,后乙公司由于甲公司占用其仓库而只能将其自己的货物租用丙公司的仓库存放,为此乙公司共支出费用2000元,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保管费。甲、乙公司之间的保管合同是( )。
A.有偿合同
B.有约定保管费的无偿合同
C.未约定保管费的有偿合同
D.未约定保管费的无偿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管合同的特征和分类。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在保管物交付时成立。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保管人要提供对保管物保管的劳务或服务。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报酬。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对保管合同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合同形式。如果保管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寄存人应向保管人给付保管费,则该合同为有偿合同,寄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在保管合同中,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由当事人事后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寄存人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如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保管费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按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寄存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寄存人没有依合同规定给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正确答案是C.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