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已、庚均为破产人的债权人,债权额分别为12工

题目

甲、乙、丙、丁、戊、已、庚均为破产人的债权人,债权额分别为12工。万、42。万、74万、84。万、20万、23万和13万,乙和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哪些人有资格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的表决?()

  • A、甲乙丙已庚
  • B、乙丙丁戊已
  • C、甲丙丁戊庚
  • D、甲丙丁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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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乙

B.丁

C.戊

D.庚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题 一家人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但只知道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人中如下情况: (1)甲有三个妹妹;(2)乙有一个哥哥;(3)丙是女的,她有两个妹妹;(4)丁有两个弟弟;(5)戊有两个姐姐;(6)己也是女的,但她和庚没有妹妹。请问,这七个人中谁是男性谁是女性?( )。

A.乙、丁、戊、庚为男性,甲、丙、己为女性

B.甲、乙、丙、庚为男性,丁、戊、己为女性

C.甲、乙、戊、丙为男性,丁、庚、己为女性

D.甲、乙、戊、庚为男性,丁、丙、己为女性


正确答案:D

A错,如果甲是女的,而根据甲有三个妹妹"可知这七个人中有四个女性,排除A。根据丙是女的"可排除BC。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第4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人不可以主张抵销的有:

A:乙企业原为甲企业的债务人,在法院受理了申请后取得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
B:丁企业为甲企业的债务人,明知甲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仍对甲企业取得债权
C:戊企业为甲企业的债权人,明知甲企业被申请破产,仍对甲企业负担债务
D:己企业为甲企业的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对甲企业取得债权

答案:A,B,C,D
解析:
债权人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才能享有抵销权,D选项中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所以不享有抵销权。A选项属于《企业破产法》第40条第(1)项的情形,B选项属于第(3)项的情形,C选项属于第(2)项的情形,所以ABCD选项均正确。

第5题:

设戊的设备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

A.可向甲行使

B.可向庚行使

C.可向戊行使

D.可向甲、庚、戊行使


正确答案:AB
74. AB【解析】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担保法》第51条第2款,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故C、D错,A、B正确。

第6题:

甲、乙、丙、丁、戊、已、庚均为破产人的债权人,债权额分别为1210万、420万、74万、 840万、20万、23万和13万,乙和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哪些人有资格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和 解协议的表决?( )

A.甲乙丙已庚

B.乙丙丁戊已

C.甲丙丁戊庚

D.甲丙丁戊已


正确答案:D

第7题:

一家人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但只知道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人中如下情况:

(1)甲有三个妹妹;

(2)乙有一个哥哥;

(3)丙是女的,她有两个妹妹;

(4)丁有两个弟弟;

(5)戊有两个姐姐;

(6)己也是女的,但她和庚没有妹妹。

请问,这七个人中谁是男性谁是女性?( )

A.乙、丁、戊、庚为男性,甲、丙、己为女性

B.甲、乙、丙、庚为男性,丁、戊、己为女性

C.甲、乙、戊、丙为男性,丁、庚、己为女性

D.甲、乙、戊、庚为男性,丁、丙、己为女性


正确答案:D

第8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私自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己、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当事人分立后合同的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9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已、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已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第10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戊法院受理了案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拖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数年未还,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偿还了乙公司欠款,乙公司不知道甲企业已被申请宣告破产,甲企业的清偿有效
B: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供电公司支付了电费,供电公司知道甲企业被宣告破产,该支付无效
C:甲企业作为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的债务到期不还,债权人将丙公司和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乙法院受理了案件,尚未开庭,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戊法院
D:丙法院审理王某起诉丁公司侵权的案件,甲企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丙法院应继续审理案件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详解:《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必要开支,所以,A、B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20~2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C、D项均错误。故本题正确的答案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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