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题目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 A、丙从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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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的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章程约定的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在本题中,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全体股东首期出资额合计为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乙应补足出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份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2题:

甲、乙、丙于2004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4月丙将其部分股权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和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是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的,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第3题:

甲、乙、丙拟共同投资10万元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丙的实物出资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7万元

B.甲、乙、丙的现金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C.甲、乙、丙首次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2万元

D.甲、乙、丙首次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E.甲、乙、丙既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非专利技术出资


正确答案:ABE

第4题: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注册资本60万元,甲以20万元货币出资,乙以20万元物料出资,丙以20万元房产出资。公司登记成立后,发现乙出资之物料质量低劣,价值只有几万元,根本不到20万元。对乙出资不足部分()。

A.不予追究,因为公司已成立

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不承担责任

C.应当由乙补足,公司登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第5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在甲、乙、丙订立的协议中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作价 4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权作价16万元出资。甲、乙、丙出资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有关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6题:

甲、乙、丙于2008年3月分别出资60万元、40万元、3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6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3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

第7题:

2006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成立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约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0万元,乙以货币出资35万元,丙以非专利技术出资25万元。丁以劳务出资。在经营过程中,乙与甲、丙发生分歧,决定抽回其出资,甲、丙不同意,丁未发表意见。乙于是决定将出资转让给戊,但是甲、丙不同意,但乙仍将其出资转让给戊。年终分红时,甲、丙未分红给戊,戊遂诉至法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

A.10万元

B.20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生产经营或者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第8题: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

C、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E、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对公司外债的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第9题:

(四)

青山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建筑材料买卖,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甲、乙、丙、丁、戊是青山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出资比例为60%、20%、10%、5%、5%。

请回答下列问题:

公司成立后,乙、丙、丁、戊已经足额缴纳出资,只有甲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负有补足其差额的责任

B.乙、丙、丁、戊负有连带责任

C.甲对乙、丙、丁、戊负有违约责任

D.乙、丙、丁、戊不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甲、乙、丙三人欲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分期缴付,则甲、乙、丙三人的首期出资额至少为()。

A.无最低注册资本额要求

B.二万元

C.三万元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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