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概念法学的特点。
第1题:
简述历史法学派的特点。
(1)理论特色:历史法学派以反对和清算自然法学在法学领域中所造成的反历史倾向的面目登上历史舞台。历史法学派的理论与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尖锐对立。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倾向于认为,只要求助于人类的理性,就能发现法律规则,并能制定成法典。历史法学派则强调非理性、植根于过去传统之中的“民族精神”与法律的关系;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从理性的角度讲,法律的基本原则无处不在,无时不同。而历史法学派则认为法律制度具有显著的民族特性。
(2)从方法论来看,历史法学派继承和吸收了前人用历史学的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成果和思维倾向,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历史的方法,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历史法学派的法律观点和主张。
(3)在学术倾向上,也许是刺激历史兴趣复兴的最重要的因素。历史法学派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占领了德国各大学,促成爱好古代法律,研究德意志法的历史文献与历史发展的嗜好,学者们认为这种历史兴趣构成了19世纪法理学的特点。
第2题:
简述社会法学的一般特点。
1.社会学和实证主义几乎是同时产生的,两者都与孔德有关。
2.社会法学的发展最为迅速,从现在的情况下,法理学和社会法学几乎成了两个相提并论的学科,而社会法学的书籍几乎超过了法理学的文献。
3.一般认为,社会法学的特点,
一是应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法律的问题,
二是强调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即法律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强调个人对于社会的义务。
第3题:
第4题:
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
第5题: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在于:(1)国际私法是一个法律部门,国际私法学是一门法律学科;(2)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国际私法规范本身;(3)国际私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国际私法学是没有法律约事力的理论和学说。
它们的联系表现在:(1)国际私法学必须以国际私法为依据;(2)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反过来可为国际私法的制定和适用服务,并促进国际私法的发展;(3)两者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同时为特定的社会服务;(4)在有些国家,权威国际私法学者的学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6题:
简述现代分析法学的方法论的特点。
(1)坚持实证主义哲学。
(2)坚持以实在法作为研究对象。
(3)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4)坚持分析的方法。
第7题:
法律概念与法学概念的区别
我们这里指的法律概念是体现在法律规则中的具有法律正式含义的概念,而法学概念则是指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时使用的专业术语,它不一定会在法律规定中使用。我们法理学课程中许多概念都只是法学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如,法律渊源、法典编纂、权利能力等等,而有些概念既属于法律概念也属于法学概念,如权利、义务、法律效力、法律责任。学习法学概念和法律概念对于学习法律和法学都非常重要。
这种划分比较明确实用,但是这种划分存在的问题是,并非出现一个法律部门就会有一个法学分支。而且根据法律部门划分会有许多遗漏,如法理学、比较法学、法史学等理论法学都无法被穷尽。
第8题:
耶林的法学是()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
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
第9题:
简述社会法学派的内涵、产生原因及其特点。
第10题:
简述犯罪学与刑法学中犯罪概念的异同。
(1)从责任能力上看,刑法犯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年龄和精神状态符合法律规定。犯罪人不全受其限制,既包括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刑事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人,也包括因精神或年龄状况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2)从行为看,刑法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包括刑法规定中的犯罪,也一般违法和不良行为。
(3)从处罚原则上看,刑法犯罪主体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人。犯罪人是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和应接受劳动教养及其他矫治措施的人。
(4)从追诉后果上看,刑法犯罪主体是法院生效判决有罪的人。犯罪人既包括受到国家司法机关的追诉被判决有罪的人,包括判决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违法的人,也包括没有受到刑罚惩罚或其他方法的处理的违法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