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反担保书》,内容为:为加

题目

1998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反担保书》,内容为:为加快A工程进程,急需3000万元人民币投入该项目。丙公司已取得光大银行贷款350万美元(约合3000万元人民币)的承诺,期限一年。望乙公司能予以担保。同时,甲公司承诺为此向乙公司作出与担保金额等值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贷款和保证期限一致。1998年7月,光大银行与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光大银行向丙公司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A项目;期限10个月。同日,乙公司依据甲公司的《反担保书》与光大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借款合同到期后,丙公司偿还本金2000万元,其余本息未予偿付。光大银行遂起诉。2000年1月20日,乙公司依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丙公司偿付了800万元人民币债务,但丙公司为向乙公司还款,甲公司亦为履行其反担保义务。 2000年2月18日,乙公司起诉,要求丙公司与甲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被告甲公司辩称,光大银行与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并非甲公司反担保的内容,其对借款的期限和币种均已作了变更,但未通知甲公司;乙公司在保证期限内未向甲公司主张权利,所以甲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三方当事人均认可光大银行对丙公司用于A项目的贷款仅此3000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权利时是否已超出了保证期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反担保保证期间的确定,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本案中《反担保书》中约定担保期间“与贷款和保证期间一致”,而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按《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那么是否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于此一致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反担保针对的是担保人的担保义务,以保证合同为主合同,其适用范围是有限定的,只有担保人实际履行了担保义务之后始得发生,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亦应自担保人实际履行担保义务后起算。故《反担保书》的约定与法理及反担保设立的目的相违背,应为约定不明,按《担保法》有关规定,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本案反担保期间应为乙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之日(即2000年1月20日)起6个月,乙公司于2000年2月18日提起诉讼,并未超出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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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额为l5万元的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40%,同时约定定金为6万。但甲公司向乙公司仅给付定金5万元,乙未表示异议。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最多偿付( )。

A.18万元

B.13万元

C.10万元

D.3万元


正确答案:C
定金的适用,一般情况下,依《担保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中.虽按约定甲公司应交付6万元定金,但甲公司实际交付了5万元定金,乙公司并来拒绝,故依法视为甲乙变更定金合同,将定金变为5万元。本题中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了20%,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超过20%的部分无效,故本题定金应当为3万元。另2万元无效予以返还。
本题的另一个考点是关于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三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关系。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用,两者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其次,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也不可以并用,而且违约金如果过高于实际损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降低,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害的町以申请增加;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定金和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以并用,学理上根据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从本质上不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故认为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定金作为解约定金的性贡(即以丧失定金利益为解约的对价)时定金和损害赔偿即可并用。因此对于非违约方当事人最好的选择就是选择定金条款予以适用,并同时请求赔偿实际损害。故乙公司违约时应当向甲公司返还8万元的定金,即:3x2+2=8(元),另外请求2万元的损害赔偿.共计10万元。

第2题:

甲公司通过寄信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一要约。该要约生效时间为

A 甲公司完成要约时

B 甲公司发出要约时

C 乙公司了解要约内容时

D 要约到达乙公司时


正确答案:D

第3题:

甲单位与乙建筑公司欲签订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同的成立时间为()。

A、甲、乙公司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时

B、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C、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答案:D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最多偿付:()

A:10万元
B:12万元
C:11万元
D:3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是关于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三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关系。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用,两者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其次,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也不可以并用,而且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实际损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降低,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害的可以申请增加;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定金和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以并用,学理上根据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从本质上不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故认为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定金作为解约定金的性质(即以丧失定金利益为解约的对价)时,定金和损害赔偿即可并用。本题中,违约金数额为1万元,低于实际的损害赔偿数额2万元,应当调整为2万元。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了20%,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超过20%的部分无效,故本题定金应当为4万元,另1万元无效为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故乙公司违约时应当向甲公司返还8万元的定金和2万元的损害赔偿金,即:4*2+2=10(万元)。适用定金的数额显著高于违约金的数额,乙公司最多向甲公司偿付10万元。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价款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价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乙公司违约后,其定金应向甲公司偿付( )。

A.1万元

B.1.5万元

C.2万元

D.5000元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定金的双倍罚则。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担保法》第八十九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还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内容,定金无论是收回、抵作价款或双倍返还,均不计算利息。

第6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向丙公司支付了70万元款项,丙公司只开出了一张发票交给甲公司。如果乙公司要依法记账,正确做法是

A. 甲公司记账后再将发票原件交乙公司记账

B.甲公司保存发票原件,而向乙公司出具发票复印件作为其记账依据

C.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发票复印件作为其记账依据

D.由甲公司保存发票原件,同时向乙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其记账依据


正确答案:D

第7题:

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履约,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丙公司该以谁为被告?(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或乙公司


正确答案:A
通常,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但《民诉意见》第40条作了例外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但前提是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定的,仍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由法人作为当事人。所以本案应以甲公司为被告。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120万元的拖拉机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4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7万元。乙公司最多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A.7万元

B.11万元

C.13万元

D.15万元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额为20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额总值的1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依法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 万元。


A.2
B.2.5
C.4
D.1.5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2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l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  )万元。


A.2

B.5

C.3

D.6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题中,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应将甲公司交付的1万元定金予以返还。因此,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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