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

题目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就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有伪造签章的可乘之机。 问: 什么是票据的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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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 汇票的追索权【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即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第2题: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承兑,付款行拒绝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汇票被拒绝承兑后,不得再背书转让

B.乙公司的背书行为无效

C.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

D.乙公司应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AD
《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8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知AD选项正确。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票据追索权讲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 款后,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第4题: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应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才给其业务员以可乘之机伪造签章。什么是票据的伪造?


正确答案: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他人留存在票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

第5题: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应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有伪造签章的可乘之机。问:
1.什么是票据的伪造?(2分)
2.对于伪造的汇票,承兑银行要不要承担票据责任?(2分)
3.乙公司和其业务员分别要承担什么责任?(2分)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是否有效,理由为何?(4分)


答案:
解析:
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他人留存在票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
2.若该汇票上银行承兑签章是伪造的(对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承兑银行无须负票据承兑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拒付是合法的。
3.乙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签章,故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于他伪造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并对其他票据当事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故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依票据文义承担票据责任。

第6题: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的签章符合规定

B.银行应当付款

C.甲公司的签章符合规定

D.票据无效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票据签章。背书人(丙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乙公司)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第8题:

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正确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背书是指,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即导致"票据权利"转移。而"票据质押"是一种担保行为,票据权利不一定转移:"委托收款"是持票人授予受托人代理权,让其代为收取票据款项,票据权利人还是"持票人本身",所以并没有导致"票据权利转移";所以答案是BD。

第9题:

2015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25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6月12日,戊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时,P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该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为出票人
B.乙公司为收款人
C.戊公司为最后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D.P银行为承兑人

答案:A,B,C,D
解析:

第10题: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签章所为,应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才给其业务员以可乘之机伪造签章。什么是票据的伪造?


正确答案: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他人留存在票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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