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

题目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债权人会议召开和清算组成立时间有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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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若县检察院2009年9月15日也未答复王某的赔偿请求,则王某可寻求哪些权利救济?( )A.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B.检察院如不作出复议决定,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C.检察院如对复议决定不服,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D.王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C
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市检察院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不作出复议决定或对其复议决定不服的,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2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作为债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包括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正确答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不妥。清算组成立不妥。

第3题:

A市B区公安分局对刘某违法行政拘留,刘某向B区公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B区公安分局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刘某可以()。

A.向A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B.向A市公安局申诉

C.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D.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参考答案:C

第4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债务人申请破产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


正确答案:《企业破产法(试行)》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这是就国有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
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
例如,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做出决议的职权。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第5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吗?


正确答案: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

第6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债权人会议召开和清算组成立时间有无不妥?


正确答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于4月5日后的15天内召开,2月10日召开不妥。
清算组应于2月11日后15天内成立,3月9日成立不妥。

第7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理论上属于别除权。或把抵押财产单独拍卖优先受偿银行债务,如果拍卖会是整体财产价值减少,也可以整体拍卖,但是保证抵押债权优先充分受偿。

第8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债务为159.7万元,亏损额达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法院立案,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与2009年1月5日在报上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规定2月10日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有些债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通过各种途径抢先清偿。例如从仓库提走产品抵债。2月10日主持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确认:24家债权人,各种债务累计159.7万元。银行的部分债务是有抵押权的。2月11日法院裁定破产。所有财产集体拍卖,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受偿。管理人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终,包括手续费以59.7万元成交。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入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问题】(1)作为债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2)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萄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3)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有无不妥?

(4)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是否有效?

(5)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1)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因为我国新破产企业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我国新破产企业法第八条第二款特别规定:“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妥。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同时该法第四十五条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在该案例中,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的时间是1月5日,且人民法院并未明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因此此处的债权申报期限应以最长的三个月计算,所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于4月5日后的15天内召开,2月10日召开不妥。

(4)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新《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但新法并未对破产程序开始后个别清偿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旧法规定为准。

(5)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理论上属于别除权。或把抵押财产单独拍卖优先尝受银行债务,如果拍卖会使整体财产价值减少,也可以整体拍卖,但是保证抵押债权优先充分受偿。

第9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萄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正确答案: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

第10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
这是关于禁止个别清偿的现代规定。要构成“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这一例外,须同时具备四项条件:
①债务人仍在从事生产经营。
②这种生产经营是正常的,即有利于企业财产保值和债权人的清偿利益。
③所为的个别清偿是必需的,即若不实施这一清偿,将有损于企业财产和债权人利益。
④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批准。
所以,债务人在《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2条规定的期间实施的个别清偿,凡不具备这四项条件的,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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