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

题目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吴某的行为()。

  • A、只构成受贿罪
  • B、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吴某先前的受贿罪因为后来的行为而转化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C、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 D、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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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吴某与韩某签订委托合同,代其处理商务事务,但因吴某太忙,经韩某同意,转委托丁某代行,则( )。

A.就委托事务,韩菜须指示吴某并由其转达给丁某

B.吴某须就丁某之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C.就对丁某的选任,吴某应承担责任

D.吴某不再就丁某的行为负责


正确答案:C
「考点」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本题中,就委托事务,韩某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丁某,故A错;吴某仪就丁某选任及对丁某的指示承担责任,故B、D错。

第2题: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于某的行为()。

A.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B.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C.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想象竟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该罪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参考答案:B

第3题:

1992年3月4日清晨,吴某发现一头怀胎的母牛躺在自家的院子内,经仔细辨认,确信该牛并非同村人所饲养,便将该牛拴在自家院内,并向人打探失主,未能寻找到牛的主人。后吴某看到这头牛即将临产,便对此牛精心饲养,添加许多精制食料。母牛分娩时出现难产,危及母牛和牛犊两条性命,遂迅速请来兽医给予诊治,使母牛顺利地生下一牛犊。3个月过后,该牛的主人邻村村民于某来到吴某家,向吴某说明此牛系被他人偷盗而丢失,并向吴某索要母牛和牛犊。吴某提出自己为饲养母牛和牛犊,支出饲料费100元,支出医疗费90元,要求于某给予补偿。于某听后则声称,饲料费可以补偿100元,医疗费不能补偿,因为牛是被他人偷出来的,若在家中,母牛是不会难产的。双方争执不下,吴某于1992年12月23日起诉。就本案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应将母牛和牛犊归还于某

B.吴某为于某饲养母牛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于某应给付吴某因此而支出的饲料费及医疗费共190元

C.吴某应将母牛归还于某,而牛犊归吴某所有

D.于某除给付吴某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饲料费及医药费外,还支付吴某一定的劳务报酬


正确答案:AB

第4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第5题:

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参考答案:对

第6题:

2007年10月1日上午8时,吴某给好朋友刘某打电话,要把自己的一套高级录像机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他。刘某说:“我考虑考虑。”吴某说:“行,但你必须给我一个书面答复。”2007年10月2日晚8时,刘某打电话给吴某,吴某家中无人,刘某在电话中录音留言,表示购买。2007年1O月3日上午,刘某写了书面答复,准备下午寄给吴某,此时接到吴某电话,说音响已经卖给另一位朋友曹某。刘某下午通过邮局,将书面答复寄给吴某,吴某于第二天收到。刘某于2007年10月10日起诉至法院,要求按《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强制吴某实际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材料,你作为吴某的律师分析此案。


正确答案:
「考点」要约;承诺;合同的成立
「答案及解析」(1)吴某给刘某打电话,是以口头方式发出的出售要约。
(2)该要约要求刘某以书面的方式承诺,要约人有权决定承诺的方式。
(3)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属于可以撤销的要约。
(4)《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吴某将标的物转卖他人并通知刘某,是撤销要约的行为,该撤销通知于李某发出承诺通知前送达,撤销有效,故吴、刘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5)合同不成立,自然没有履行效力,因此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
误区之一:认为刘某在电话录音中留言,承诺生效,以此承诺认定双方合同成立。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电话录音不符合吴某规定的承诺方式。
误区之二:认为标的物转卖他人,为第三人善意取得,因此,强制实际履行属于法律不能。合同尚未成立,并没有履行的问题。

第7题: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吴某的行为()。

A.只构成受贿罪

B.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吴某先前的受贿罪因为后来的行为而转化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受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参考答案:D

第8题:

某单位员工吴某于1996年3月10日因事外出,之后音讯全无。2002年4月6日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某死亡。法院受理后于2002年4月11日发出寻找吴某的公告,直至2003年5月2日,吴某仍未出现。法院依据吴某之妻的申请,于2003年5月3日作出宣告吴某死亡的判决。吴某之妻对吴某遗产的继承从何时开始()。

A.2002年4月6日

B.2002年4月11日

C.2003年5月2日

D.2003年5月3日


参考答案:D

第9题:

吴某向张某借了1000元钱,约定1998年1月1日还款。因吴某期满未还,张某于1999年2月3日向吴某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吴某于1999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这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断或中止( )。

A.从1999年2月3日中断

B.从1999年2月3日中止

C.从1999年2月10日中断

D.从1999年2月10日中止


正确答案:A

第10题:

2009年8月6日,吴某给于某写了一封信,表示愿将自己的红旗牌小轿车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于某,希望于某尽快答复。信于当日投入邮筒。次日,吴某因改变主意,遂向于某另写一信,表示取消此次交易。信件写好后,吴某有事外出,直到8月9日才将该信投入邮筒。因8月8日、9日是周末,吴某的第一封信件于8月10日上午到达于某手中。于某收到信件后,写信表示同意用6万元现金购买该车,并于8月12日上午将回信投入邮筒。8月12日下午,吴某的第二封信到达于某,于某方知吴某改变了主意。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吴某的第一封信属于要约邀请,于某的同信属于要约

B.于某的回信不构成承诺,因为吴某的第二封信已经撤销了要约

C.吴某的第一封信属于要约,但第二封信已经撤回了该要约

D.于某的同信到达吴某时,就在于某和吴某之间成立汽车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吴某的第二封信是在于某承诺发出之后才到达的,所以于某的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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