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承揽合同的特征。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①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③定作物的特定性;④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⑤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承揽合同的种类:①加工合同;②定作合同;③修理合同;④复制合同;⑤测试合同;⑥检验合同.
第4题:
简述承揽(加工、定作)合同中,对定作物质量的要求。
第5题:
简述承揽定做谈判的特征、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殊性:
(1)承揽定做谈判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
(2)承揽方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3)承揽方在独立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工作成果的完成应负全部责任
(4)承揽方可以以留置定做物的方式实现得到的报酬的目的
内容:
(1)承揽的标
(2)数量、质量
(3)报酬
(4)承揽方式
(5)材料的提供
(6)履行期限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其他条款
承揽方的义务
(1)承揽方必须亲自完成承揽的主要工作
(2)若承揽方将其承揽项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承揽方由对定做方负责的义务
(3)承揽方应当按约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
(4)承揽方应当及时检验由定做方提供的材料并不得擅自更换
(5)承揽方发现定做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做方
(6)承揽方应当接受定做方的监督检验
(7)承揽方应当妥善保管定做方提供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定做方的义务
(1)定做方有按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2)若定做方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应当赔偿为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3)定做方应当协助承揽方完成工作
(4)定做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5)定做方在承揽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对其验收
(6)若由定做方解除合同,应当赔偿为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略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相比有何特殊的法律特征?
第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这决定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不属于一般承揽合同,也决定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其他特征:而一般承揽合同的标的不属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具有计划性,其以国家下达或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为依据,而承揽合同不属于计划合同;
第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一般只能是法人,而承揽合同的主体也可以是公民;
第四,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实行特殊的监督管理。
第9题:
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第10题:
简述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联系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