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题目

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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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则下列选项中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个人不应承担

B.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共同承担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C.完全由律师承担,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无承担义务

D.首先由律师事务所予以赔偿,之后向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律师按其应承担部分追偿。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不可以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

A.承办律师突患甲流,需要隔离治疗

B.本所老客户指名要该承办律师为其代理

C.承办律师与本案对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

D.承办律师被中止执业资格


正确答案:B

第3题: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办理业务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因某些情况的出现终止其代理工作。但发生下列哪一种情况时,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A、发现了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B、承办律师另有一重大案件需要办理
C、承办律师突发急病无法继续工作
D、承办律师被管理机关中止执业资格

答案:B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委托关系:(一)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协议的;(二)律师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停止执业处罚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三)当发现有本规范第五十条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的;(四)受委托律师因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履行委托协议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五)继续履行委托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本规范的。因此B项中,律师事务所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第5题:

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A.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

B.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C.律师的执业证

D.律师事务所的证明



答案:B,C,D
解析:
《民诉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6题:

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9年4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2009 年1月接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 ) 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D.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D
本题属于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行为规范的考点,关于律师转所的规定,根据《律师执业行为 规范(试行)》第38条规定,本题周律师,在转所之后继续为原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显然 违反了该条规定。该当事人魏某的委托是在2009年1月,当时周还在甲律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4月周 转所之后,仍然继续代理,属于违法行为。

第7题:

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办理业务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因某些情况的出现终止其代理工作。但发生下列哪一种情况时,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A.发现了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B.承办律师另有一重大案件需要办理

C.承办律师突发急病无法继续工作

D.承办律师被管理机关中止执业资格


正确答案:B

第8题:

孙小生为某人民法院法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孙从人民法院离任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孙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

C.孙的配偶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孙所任职的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孙被指定为担任某案件的审判长,该案件一方当事人是孙的叔父,孙应当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对离任法官继续从业的限制「解析」《法官法》第l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9题:

在甲故意伤害乙案中,甲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乙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甲发问,孙律师无权向甲发问
D、赵律师应以甲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乙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见,A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所以,B正确,符合题意。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故此,C表述错误。按照刑事诉讼原理,诉讼代理人并非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意志;而辩护人则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门机关约束。因此,D表述错误。

第10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二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话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I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知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产生时间并不相同。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可知,不管是辩护人还是诉讼代理人在审判中都有向当事人发问的权利。选项c错误
选项D,辩护人在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辩护地位,并不受委托人意思的约束。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受到委托人意志的约束,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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