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正确做法是()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题目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正确做法是()

  •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向甲送达判决书时,甲不在家,人民法院将判决书交其10岁的儿子乙

B.人民法院向甲送达调解书,甲不在家,人民法院将调解书交给其配偶丙

C.人民法院向甲送达判决书,甲拒不接受,人民法院将判决书交由甲的邻居丁转交

D.人民法院向甲送达开庭通知书,甲不在家,人民法院将通知书送交给甲的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
ABC。调解书只能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也不能由其家属签收。

第2题:

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案,但在一周后才发送判决书

B.该人民法院定期宣判该案,宣判后次日发给判决书

C.该判决书送达至陈某住所地时,得知陈某已去外地打工,只有其妻昊某在家,法院便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陈某送达判决书

D 该判决书送迭至王某住所地时,王某已因另一案被劳动教养,法院便通过王某所在的居委会转交送选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34 条第2 款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 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因此,A 选项的做法正确,B 选项的做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78 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位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C 选项中,陈某不在家可交其妻吴某代为签收。C 选项的做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2 条第2 款规定,受送达人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的劳动教养单位转交。D 选项的做法错误。答案选A。

第3题:

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于是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书。在判决书送达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此时,法院应当

A.继续审理此案

B.撤回原判决,主持双方再行调解

C.送达判决书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C

       【解析】《民事调解规定》第1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第4题:

下列关于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向甲送达判决书时,甲不在家,人民 法院将判决书交给其10岁的儿子乙
B.人民法院向甲送达调解书,甲不在家,人民法 院将调解书交给其配偶丙
C.人民法院向甲送达判决书,甲拒不接受,人民 法院将判决书交由甲的邻居丁转交
D.人民法院发现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 与送达回证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样的,应当以送达回 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


答案:A,B,C,D
解析:
。调解书只能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 置送达,也不能由其家属签收。《民诉意见》第85条, D项错误。

第5题:

郭某与蔡某是多年的商业伙伴。一次生意合作中,双方发生纠纷,郭某把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蔡某返还5万元,蔡某收到开庭通知后不见了,法院最终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裁判,判决蔡某返还5万元给郭某。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蔡某家送达判决书,蔡妻均拒绝接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书记员将判决书交给蔡的邻居转交
B、书记员将判决书留置在蔡的住所,并拍照记录送达过程
C、书记员将判决书交给蔡的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判决书交给蔡的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可见,留置送达的前提是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可见,转交送达针对的是军人和被监禁的人,所以ACD项错误。

第6题: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2004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将判决书留置在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正确答案:B
B。离婚案件判决的送达,特殊点有二:第一,不得由一方当事人代替另一方领取判决;第二,应当告知当事人判决未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除此之外,离婚判决的送达并无特殊之处,若当事人拒不接收,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留置送达。

第7题: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正确答案:C

第8题: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正确做法是()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参考答案:C

第9题: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 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将该判决书留置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79、91条,《民诉意见》第83、84条。

第10题: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C
解析:
【考点】送达方式【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根据这一规定,只有C项中的做法是正确的,应选,A、B、D三项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