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父母已死亡,配偶尚在,有一个儿子乙、一个女儿丙,其儿子有一个养女丁。乙在甲死亡前已经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6万元。在本案中()
第1题: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第2题:
有一个人对他的妻子说,如果将来他们有一个儿子,他的儿子就分得他的遗产的2/3,妻子得1/3;如果将来生一个女儿,则他的女儿得1/3,妻子得2/3。现在他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遗产分配时应( )。
A.女儿得1/4
B.儿子得4/7
C.妻子得3/8
D.女儿得1/3
第3题:
李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李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李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丁.而李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李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
A.乙、丙、丁均有继承权
B.乙、丙可以继承,丁不可以
C.丙可以继承,乙、丁均不可以
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年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