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计算有何要求?

题目

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计算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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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砌体结构抗震设计中,决定砌体房屋总高度和层数限制的因素是(  )。

A、砌体强度与高厚比
B、砌体结构的静力计算方案
C、砌体类别、最小墙厚,地震设防烈度及横墙的多少
D、砌体类别与高厚比及地震设防烈度

答案:C
解析:
砌体结构高层结构不能只考虑强度关系,无限制的盖下去。要考虑地震因素来设置楼层高度和层数。在砌体结构抗震设计中砌体类别、最小墙厚,地震设防烈度及横墙的多少是限制砌体房屋总高度和层数的决定因素。

第2题:

下列各项不属于多层砌体房屋概念设计的是?(  )

A、设计时要避免在平、立面局部突出
B、砌体房屋高宽比的限值
C、墙、柱高厚比的限值
D、砌体房屋高度、层数的限值

答案:C
解析:
多层砌体房屋的整体弯曲破坏与地震烈度、房屋的高宽比以及横墙的开洞率有关,因此应对房屋的高宽比有一定限值,如下表所示。
房屋最大高宽比表

第3题:

关于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和层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无地下室,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是指室外地面到檐口的高度;

B.当按现行规范的要求设置构造柱时,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和层数可比规定的限值有所提高;

C.各层横墙很少的砌体房屋应比规定的总高度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

D.砌体房屋的层高不宜超过4m。


参考答案:A

第4题: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总高度比表7.1.2稍高 时是否算超出限值?


正确答案:GB50011规范7.1.2条表7.1.2中总高度的计算有效数字为个位,即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后满足即可。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中适当增加,但还应多于1m。

第5题:

顶层带阁楼的坡屋面砌体结构房屋,其房屋总高度应按下列何项计算?( )

A.算至阁楼顶
B.算至阁楼地面
C.算至山尖墙的1/2高度处
D.算至阁楼高度的1/2处

答案:C
解析:
参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7.1.2注1。

第6题:

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20g的地区,对普通砖砌体多层房屋的总高度、总层数和层高的限值是(  )。

A. 总高15m,总层数5层,层高3m
B. 总高18m,总层数6层,层高3m
C. 总高18m,总层数6层,层高3.6m
D. 总高21m,总层数7层,层高3.6m

答案:C
解析: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11—2010)(2016年版)第7.1.2条第1款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



第7.1.3条规定,多层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部,层高不应超过4.5m;当底层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时,底层的层高不应超过4.2m。注:当使用功能确有需要时,采用约束砌体等加强措施的普通砖房屋,层高不应超过3.9m。

第7题:

多层砌体房屋屋面为带阁楼的坡屋面时,房屋总高度应从室外地面算到( )。

A.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
B.屋面檐口的高度
C.屋面山尖处
D.屋面山尖墙的1/2高度处

答案:D
解析:

第8题:

多层砌体房屋不作整体弯曲验算,但为了保证房屋的稳定性,规范对房屋的()进行了限制。

A. 总高度

B. 总层数

C. 局部尺寸

D. 高宽比


正确答案:D

第9题:

在计算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总高度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B.对带阁楼的坡屋面房屋总高度应算到山尖墙的1/3高度处
C.对带阁楼的坡屋面房屋总高度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D.带半地下室的房屋总高度应从半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

答案:B
解析: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7.1.2条表7.1.2注1规定,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第10题:

多层砌体房屋为带阁楼的坡屋面时,房屋的总高度应从室外地面算到下面()位置。

  • A、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
  • B、屋面檐口的高度
  • C、屋面山尖处
  • D、屋面山尖墙的1/2高度处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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