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脂肪作唯一的能量来源,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第1题:
如何理解股票的代销?当证券公司采用代销为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如果发行失败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第2题:
血糖是大脑能量的唯一来源,因此血糖不足会影响大脑功能,甚至导致低血糖休克。
第3题:
代谢亢进状态下的重症病人营养支持策略是代谢支持,有关代谢支持的能源选择,正确的是
A、可以单独使用葡萄糖作为能量来源
B、可以单独使用脂肪乳作为能量来源
C、可以单独使用氨基酸作为能量来源
D、使用葡萄糖和脂肪的双能源供给
E、使用糖、氨基酸的双能源供给
第4题:
用水灭火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第5题:
全身肢的松开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第6题:
第7题:
验光度数不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第8题:
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之间毕竟有同居生活的事实,会涉及到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财产处理问题。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同居生活期间的所的财产,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当事人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果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与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4、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无继承权。但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生存一方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对方遗产。
5、其他法律后果。如当事人构成重婚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9题:
短路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第10题:
()是大脑唯一的能量来源,是维持中枢神经系统正常生理功能的重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