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刑弼教”、“重典治国”的原则。

题目

简述“明刑弼教”、“重典治国”的原则。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明代的法律指导思想有( ).

A.礼法合一

B.德主刑辅

C.明刑弼教

D.重典治国


正确答案:CD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一直是中国传统的法制指导思想,但明初统治者的侧重点在于使用法律手段推行教化,教化与刑罚不分主辅,而是并列的统治手段。“明刑弼教”是明初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而“重典治国”在“明刑弼教”作为其理论和伦理基础的前提下,成了明初司法的具体指导思想。

第2题:

在法的实施中,( )是现代法治的核心。

A 法官造法

B 依法行政

C 重典治国

D 诚实信用


参考答案:B

第3题:

明朝重典治国的侧重点在于( )。

A.治吏

B.治民

C.治县

D.治世


正确答案:A
A明朝重典治国包括两个方面,而侧重点又在治吏,这与朱元璋早年在民间曾亲睹贪官污吏横行不法导致天怒人怨有关,同时也表明朱元璋对于官吏的清廉对封建官僚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点有较清醒的认识。

第4题:

以下属于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有( )

A.一断于法
B.刑无等级
C.刑乱国用重典
D.明刑弼教

答案:C,D
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在总结元亡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指导思想。此外,明刑弼教表现了明朝在认识“刑”与“教”及其相互关系的态度,也是其一项重要的立法思想。

第5题:

元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明刑弼教B.附会汉法C.德本刑用D.刑乱国用重典


正确答案:B

元朝实行“附会汉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即仿照唐、宋“汉法”,同时在保留许多涉及蒙古贵族统治利益的旧制度和旧风俗的基础上.对全国实行分而治之的统治。故选B项。德本刑用是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刑弼教和刑乱国用重典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第6题:

《明律》主要贯彻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


参考答案:正确。《明律》的制定,贯彻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他极力主张用严峻的法令及残酷的法外极刑惩罚官民,以使官民畏法而不犯。这必然对明初的立法和司法带来直接的影响。

第7题:

以下关于“明刑弼教”说法正确的有( )。

A.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

B.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并无不同

C.可以“先刑后教”行事

D.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依据


正确答案:ACD
解析:“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中“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后人简称“明刑弼教”。从字面而观,“弼”乃辅佐之义,似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并无不同。实则不然,“德主刑辅”中“德”为“刑”纲,“刑”要受“德”的制约,始终处于次要、辅助位置。宋以前论及“明刑弼教”,多将其附于“德主刑辅”之后,其着眼点仍是“大德小刑”和“先教后刑”。宋代以后在处理德、刑关系上始有突破。著名理学家朱熹首先对“明刑弼教”作了新的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经过他的注解,刑与德的关系不再是“德主刑辅”中的“从属”、“主次”关系,德对刑不再有制约作用,而只是刑罚的目的,刑罚也不必拘泥于“先教后刑”的框框,而可以“先刑后教”行事。这看来小小的变通之义,却意味着中国封建法制指导原则沿着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的发展轨道,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并对明清两代法律实施的方法、发展方向和发挥的社会作用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我国古代法律史上,一般说来,倡导“德主刑辅”,本意是注重道德教化,限制苛刑,所以它往往是同轻刑主张相联系的。而经朱熹阐发,风行于后世的“明刑弼教”思想,则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第8题:

唐初李世民统治集团的治国指导思想是()

A.严刑峻法

B.黄老学说

C.安人宁国

D.重典治国


参考答案:C

第9题:

唐代的法律思想包括()。

A.德本刑用

B.重典治国

C.执法划一


参考答案:A, C

第10题:

“申明亭”的设立体现了明朝(  )的立法指导思想。
A.重典治吏
B.刑乱国用重典
C.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D.明刑弼教


答案:D
解析:
解析:“申明亭”意在申明教化,故D项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