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属于佛制罪还是自性罪?各大论师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你是怎么认为

题目

饮酒属于佛制罪还是自性罪?各大论师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你是怎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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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请分别解释佛制罪与自性罪,划分此二者有哪四种情况?


正确答案: 自性罪是指某些行为其自性为罪业,不待佛制,任何人为之即有罪过;佛制罪指受佛戒后违背戒律而造下的罪业。
可有四种情况:一、比如一般未受佛戒者造杀生等十不善业,是自性罪而非佛制罪;二、受戒之居士、出家人造杀生等十不善业,既犯自性罪,又犯佛制罪;三、如出家人犯过午不吃饭等,为佛制罪而非自性罪;四、未入佛门者在午后吃饭,既非佛制罪,亦非自性罪。

第2题:

“无量众生依于此(指菩提心),顺利能获最胜乐(指佛果)。”这恐怕与现实不符吧,因为发了菩提心的人要为众生付出一切,修行过程中还有很多难忍的苦行,这能说明顺利吗?对此你是怎么认为的?说说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有了菩提心,获得佛果会非常迅速、顺利,不需要绕很多弯路,不用像外道那样经历各种无意义的苦行。而且,有了菩提心的摄持,不管是积累资粮还是清净业障都非常快速,即使将头目手足布施给众生,由于菩萨的利他心特别强,已经达到了至高无上的境界,也像割把草一样没有任何痛苦的感受,反而内心快乐无与伦比。

第3题: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入罪”“出罪”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入罪”是轻罪重判,或者无罪判为有罪;“出罪”是重罪轻判,或者有罪判为无罪。

第4题:

()属于开放式问题。

  • A、你怎样看待电视购物广告
  • B、你认为你的工作做得怎么样
  • C、你喜欢在什么样的城市工作?大城市还是小城市
  • D、你最喜欢什么口味的甜点

正确答案:A,B,D

第5题:

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
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①主观方面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即赌博的人不是为了娱乐和消遣,而是以赌博为手段赚钱获利;
②客观方面必须有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如开设赌场,提供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而自己从中抽头渔利;不务正业,嗜赌成瘾,经常赌博,以赌博赚钱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等都构成赌博罪。

第6题:

既然佛法是趋入解脱的唯一津梁,那为什么学佛的人那么少?你对此是怎么认为的?


正确答案: 《殊胜赞》中讲过,因为佛教的教义高深莫测,大多数凡夫望而却步。譬如,世间天珠或如意宝的价值,具有智慧的人才了知,一般根本不懂。同样,非常粗浅的知识,很多人都愿意接受,而甚深微细的佛法,他们却不愿追随。《四百论》也说:“婆罗门离系,如来三所宗,耳眼意能知,故佛法深细。”印度三大宗教分别为婆罗门教、离系外道、佛教,其中婆罗门教讲究歌咏唱诵的音律,主要是耳根的对境;离系外道以外表行为为主,一丝不挂地修行,不进饮食而依于五火,主要是眼根的对境;而佛教的深奥境界,主要是意根的对境,必须以甚深智慧才能了悟。
大家知道,知识越深细,学的人就越少。就像一个最好的大学,学生考上的可能性很小,一百人只有两三个被录取,同样,对极为甚深广大的佛教,学的人少也是正常现象。

第7题:

什么是失火罪?最高刑罚是什么?失火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正确答案: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失火罪的,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烧毁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失火案立罪。

第8题:

“受贿罪是渎职罪,贪污罪不是受贿罪;所以贪污罪不是渎职罪。”这一推理属于何种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这个推理属于三段论推理,推理错误。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大项或小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或答:违反三段论第一格的规则“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

第9题:

什么是行贿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与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第10题:

什么是“准五服以制罪"?


正确答案:西晋《泰始律》第一次将“五服制”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称为“准五服以制罪”,服制愈近,即血缘关系越亲,以尊犯卑者,处刑愈轻;相反,处刑愈重。服制愈远,即血缘关系疏远者,以尊犯卑,处刑相对加重;以卑犯尊,相对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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