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经商手头缺乏流动资金10万元,遂向在某国有企业任经理的朋友乙说:自己妻子患重病急需钱治疗,需借钱10万元,要求其帮忙。于是乙从企业的流动资金中拿出10万元借给甲。甲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如数归还,乙将钱归账。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第1题:
甲某因经商手头缺资金5万元,遂找到某国有银行工作的朋友乙某,伪称自己母亲病重,需借钱5万元。于是甲某从国有资金中私自挪用5万元借给乙某。乙某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归还,甲某将钱归账,朱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构成挪用资金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D.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2题:
公民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房屋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甲银行的抵押有效,向乙银行的抵押无效
B.向乙银行的抵押有效,向甲银行的抵押无效
C.两次抵押均有效
D.两次抵押均无效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
A.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向甲请求返还10万元
B、向乙请求给付10万元
C、请求甲、乙连带负责
D、请求甲通知乙给付
第7题:
第8题:
张某死亡后,共遗留下现金10万元、房屋一套(价值30万元)、轿车一辆(价值15万元)。遗产分割的最终分割结果为:张甲按照张某的遗嘱继承房屋;任某按照张某的遗嘱受遗赠轿车;张乙则按照法定继承取得10万元现金。遗产分割后,隋某提出张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6万元。则该债务应如何清偿?( )
A.张乙偿还10万,张甲、任某各偿还3万
B.张乙偿还10万,张甲偿还4万,任某偿还2万
C.张乙偿还10万,张甲偿还6万
D.张甲、张乙、任某各偿还1/3
第9题:
第10题:
甲因生意之需向乙借款3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50余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流动资金不足,又向丙借8万元以解燃眉之急。甲同样欲以其房屋作担保,但遭到抵押权人乙的反对。无奈之下,甲只好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丙将这辆价值1 0余万元的汽车放在家中后,唯恐遭人盗窃,整天提心吊胆,于是在几天后便与甲商量:质押关系依旧在,但车请甲开回去。甲遂又将汽车取回。后来,甲生意失败,到期无法偿还欠乙的30万元借款,而此时,欠丙的8万元也已到期,但甲手头拮据,也同样无法清偿。
【问题】
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是在何时设立的?
2.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是否还享有质权?
3.乙、丙应当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
1.(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起设立。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1)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不再享有质权。
(2)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的设立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生效要件,甲在一开始将汽车交付给丙,成立物权法上的质押,但后来甲、丙约定将车归还给甲而仍保持质押关系,这与质押的本质相违背,是无效的。
3.(1)甲、乙之间的抵押担保有效,乙可以依其抵押权向法院请求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以实现其对甲的30万债权。
(2)甲、丙之间的质押担保无效,丙对甲的汽车不具有质权,故对于甲的8万元债务,丙只能主张一般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