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母突然病故,甲打电话请朋友在县城紧急购置棺材一副,并委托朋友乙去县城将棺材运回。由于甲办理丧事,手头拮据,提取棺材时被朋友乙以行使留置权为由拒绝。则:乙行使留置权符合法律规定

题目

甲母突然病故,甲打电话请朋友在县城紧急购置棺材一副,并委托朋友乙去县城将棺材运回。由于甲办理丧事,手头拮据,提取棺材时被朋友乙以行使留置权为由拒绝。则:乙行使留置权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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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是一家著名的家具厂,最近推出了个性化定制的活动,即由客户确定家具的材料、样式,然后家具厂再购置材料制作。客户乙作为定作人前来洽谈,定了一套欧式风格的家具,在甲将家具按乙的要求定作完成之后,乙拒绝付款,则甲可以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A、甲可以行使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B、甲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甲可以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只能对乙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关于留置权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A

第2题:

甲委托乙去A地购买棉布10吨,到了A地,乙身染重病,无法再去购买棉布,但乙听说棉布马上就要涨价,乙赶紧打电话告诉甲此事,但是一直联系不上,乙就在A地委托其朋友丙买了10吨棉布,棉布运回甲处时,发现买的棉布质量不符合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不需要对此事件承担责任

B.乙应当对丙的行为负责

C.丙应当承担责任

D.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乙转委托时联系不上甲,并且事情紧急,不转委托可能会损害甲的利益,因此乙不应该对丙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3题:

甲和乙家具厂订立合同,委托乙家具厂为其加工10套家具,约定材料由甲采购,乙提供样品,取货后满一个月付款。甲按时前来取货,乙家具厂要求甲当时就付款,否则将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要甲未付款,乙家具厂就有权留置家具

B.如果甲不当时付款,乙家具厂有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C.乙家具厂无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D.家具厂留置家具必须以家具符合要求而甲不按期支付酬金为条件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留置权适用于因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债权。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的交付家具请求权和付款请求权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权已经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本题中,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是取货后满一个月,债权尚未到清偿期,家具厂无权留置家具。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第4题:

甲和乙家具厂订立合同,委托乙家具厂为其加工10套家具,约定材料由甲采购,乙提供样品,取货后满一个月付款。甲按时前来取货,乙家具厂要求甲当时就付款,否则将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只要甲未付款,乙家具厂就有权留置家具
B、如果甲不当时付款,乙家具厂有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C、乙家具厂无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D、家具厂留置家具必须以家具符合要求而甲不按期支付酬金为条件
E、该法律关系不适用于留置权

答案:C,D
解析:
留置,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题中,双方之间存在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且债权债务发生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故双方之间适用留置权,但是,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是取货后满1个月,债权尚未到清偿期,家具厂无权留置家具。

第5题: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答案:A,B,C,D
解析:
在本题目中,甲先向乙借彩电,乙再向甲借手机,这是两个合同,而不是基于一个双务合同而产生的互负债务。所以,不会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题中不涉及《合同法》第68条规定适用不要抗辩权的情形,所以,没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本案中,不涉及留置权的合同类型,C项错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将自己债务与对方抵销。或者种类、品质虽不相同,但双方机构一致,也可抵销。本题中,彩电、手机性质不同,且并未指明达成抵销合意,D项错误。

第6题:

甲从乙处偷得一台电脑,不慎摔坏,送丙处修理,被乙得知,乙欲行使返还请求权,因甲未支付修理费而形成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对甲行使留置权

B.丙可对乙行使留置权

C.如甲支付修理费后取回电脑,甲可对乙行使留置权

D.丙不可对乙行使留置权


正确答案:AB
甲与丙之间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丙依据承揽合同合法占有所修电脑,故丙对该电脑享有留置权,留置权为他物权,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答案为AB。

第7题:

甲、乙系好朋友,甲给乙500元钱,委托其代买 随身听1部,在公共汽车上500元钱被小偷偷走。则 500元钱的损失应由谁负担?( )
A.甲
B.乙
C.甲、乙平均分担
D.乙承担大部分,甲适当分担


答案:A
解析:
。依《合同法》第406条第1款的规定,有偿 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 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 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 以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委托合同为无 偿合同,乙为受托人,其对500元钱款的被偷不存在故 意或重大过失,故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该损失应由委 托人甲承担。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8题:

甲做生意向朋友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丙,丙以自有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与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在酒桌上,乙要求进行抵押登记,丙说都是朋友,抵押合同都签订了没有必要再去登记了,登记需要许多钱,甲也赞成丙的看法,乙想既然合同都签了也就没有再坚持。但还有5万元没有担保不放心,要求再提供担保,甲以一辆货车价值4万多元,一辆摩托车价值1万元质押给乙,甲乙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摩托车直接归乙所有。乙因自家院子小,无地方放车,要求将货车放在甲家,没有把货车开走,饭后把甲的摩托车开回了家。事后甲从乙借走20万元现金。后由于甲做生意亏本,无力支付借款,乙找丙代为还债或要求变卖丙的房产还债,丙此时知道甲赔了钱也很着急,便向律师朋友询问,得知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登记无效,不同意丙的要求。乙又想到甲的货车,但到甲家发现由于甲的汽车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汽车已经被法院查封。乙以为摩托车可以归自己,但律师告知:担保合同因约定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归乙所有而无效,对摩托车也不能行使物权担保,乙很无奈。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

1、乙对甲的房屋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2、乙能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能对乙更有利?

3、乙能否对货车行使担保物权权利?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

4、乙能否对摩托车行使质押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不能对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因为以不动产抵押担保必须进行登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要件。
2、乙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因为在担保合同的缔约过程中,丙有意不登记造成合同无效,因此可以要求丙承担此部分的赔偿责任,但缔约过失责任对乙债权的保护远远小于物权担保的保护力度,本案在法院的最后判决中判决丙支付乙5万元的赔偿。
3、乙不能对货车行使质权,因为质权的生效是以质物的转移占有为条件的,汽车未移转占有,质权无效。乙只能作为一般债权参与货车拍卖款的比例清偿。
4、乙对摩托车的质权乙设立,但流质契约无效。乙可就拍卖的价款清偿债务,或与甲协议折价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第9题:

甲和乙家具厂订立合同,委托乙家具厂为其加工10套家具,约定材料由甲采购,乙提供样品,取货后满一个月付款。甲按时前来取货,乙家具厂要求甲当时就付款,否则将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要甲未付款,乙家具厂就有权留置家具
B.如果甲不当时付款,乙家具厂有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C.乙家具厂无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D.家具厂留置家具必须以家具符合要求而甲不按期支付酬金为条件
E.该法律关系不适用于留置权

答案:C,D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题中,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是取货后满一个月,债权尚未到清偿期,家具厂无权留置家具。

第10题:

2019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留置权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选项AB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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