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北京市A区张某等12位村民在村里盖了3排仓库用

题目

2009年10月,北京市A区张某等12位村民在村里盖了3排仓库用于出租。2010年2月,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调查发现张某等人的盖房行为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经过A区政府批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张某等做出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2010年3月实施了强制拆除。张某等12位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等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 B、复议机关发现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适用依据错误时,应当撤销该《强制拆迁决定书》
  • C、复议机关发现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适用依据错误时,应当确认该《强制拆迁决定书》违法并责令其重作
  • D、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后未按法律规定提交书面答复及作出该《强制拆迁决定书》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应当撤销该《强制拆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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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某原系某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某厂征用村里的土地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作废收款收据等手段套取征地补偿费9万元,据为己有,甲某构成( )。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B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成员利用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执行行政管理工作时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论处。

第2题:

李某家搭建牛舍,按照村里的习俗,村民们都自发地来到李家帮工,吃过饭后因缺少材料,李某便委托帮工人张某帮忙到镇里购买材料,酒后的张某在驾驶小型农用车从镇里返回的途中,因操作不当撞伤行人郭某,造成郭某小腿骨折,花去医疗费若干,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郭某将李某、张某告上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2)、简述帮工人致害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答案:(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了无偿的帮工关系。作为被帮工人、受益人李某,在帮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对张某的帮工活动进行选任、安全指导、审查。由于李某选任不当、疏于指导,让酒后的张某驾车存在过错,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帮工人张某明知自己喝酒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拒绝李某的委托却欣然接受,因其酒后违反交通规则没有尽到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张某主观上有重大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帮工人致害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必须是帮工人。帮工人必须从事帮工活动。被侵权人存在损害后果。帮工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3题:

户口在北京市昌平区的齐某与户口在北京市崇文区的陈某是同学,经常合伙做生意。2006年9月,齐某因犯强奸罪在天津市北辰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监禁在天津市红桥区。2006年10月,因齐某一直未归还曾于2005年1月向陈某借的6万元钱,陈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陈某的起诉,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A.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C.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D.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案中,被告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

第4题:

王某系户籍在淄博市A区﹑居住地在济南市A区的一名歌手,向往北京的生活而来此,暂住在北京市C区,在来京第七天,在一起邻里纠纷中被北京市D区公安机关误当作闹事者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将其吉他没收,则李某不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A.淄博市A区
B.济南市A区
C.北京市C区
D.北京市D区

答案:C
解析: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所谓“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第5题:

村民丁某在村里有两套房屋,将其中一间用作经营用,按照税法的规定,丁某可( )。


A.不缴纳房产税

B.经营用的缴纳房产税

C.暂免房产税

D.减半缴纳房产税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房产税的减免。

因为地点在农村,因此无论自用还是经营用均不缴纳房产税。

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第6题:

河北琢州市公民张某在北京市房山区务工,期间被房山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张某不服,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地址在北京市东城区)维持了房山公安分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

A.河北琢州市人民法院

B.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

C.北京市东城人民法院

D.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参考答案:A, B

第7题:

村民丁某在村里有两套房屋,将其中一间用作经营用,按照税法的规定,丁某可()。

A:不缴纳房产税
B:经营用的缴纳房产税
C:暂免房产税
D:减半缴纳房产税

答案:A
解析:
因为地点在农村,因此无论自用还是经营用均不缴纳房产税。

第8题:

下列哪些事项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

A、村民王某承包的土地由于水灾不能继续耕种,张某全家迁入县城,要求村委会收回自己承包的土地,将张某的土地调整给王某承包

B、将村里的两块荒地承包给某公司,由该公司开挖鱼塘养鱼

C、该村的一块土地被省政府征收用作修建高速公路,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办法

D、将村办企业转让给村民刘某


参考答案:A,B

第9题:

被告人刘某在某住宅区行窃时,被邻居张某撞见。张某见状大声呼喊:“抓贼!”被告人刘某用木棒将张某击倒在地,携赃物逃跑。
请问
对刘某应如何定罪?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详解】
(1)对刘某应定抢劫罪。
(2)刘某行窃时被人发现,为携带赃物逃跑,将发现人以暴力击昏,其行为完全具备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转化型抢劫罪的所有特征,即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以抢劫罪从重论处。所以,刘某的行为构成了转化型的抢劫罪。

第10题:

村民会议由村里16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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