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北京市A区张某等12位村民在村里盖了3排仓库用于出租。2010年2月,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调查发现张某等人的盖房行为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经过A区政府批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张某等做出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2010年3月实施了强制拆除。张某等12位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1题:
甲某原系某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某厂征用村里的土地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作废收款收据等手段套取征地补偿费9万元,据为己有,甲某构成( )。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
第2题:
(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2)、简述帮工人致害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答案:(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了无偿的帮工关系。作为被帮工人、受益人李某,在帮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对张某的帮工活动进行选任、安全指导、审查。由于李某选任不当、疏于指导,让酒后的张某驾车存在过错,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帮工人张某明知自己喝酒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拒绝李某的委托却欣然接受,因其酒后违反交通规则没有尽到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张某主观上有重大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帮工人致害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必须是帮工人。帮工人必须从事帮工活动。被侵权人存在损害后果。帮工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3题:
户口在北京市昌平区的齐某与户口在北京市崇文区的陈某是同学,经常合伙做生意。2006年9月,齐某因犯强奸罪在天津市北辰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监禁在天津市红桥区。2006年10月,因齐某一直未归还曾于2005年1月向陈某借的6万元钱,陈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陈某的起诉,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A.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C.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D.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河北琢州市公民张某在北京市房山区务工,期间被房山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张某不服,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地址在北京市东城区)维持了房山公安分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
A.河北琢州市人民法院
B.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
C.北京市东城人民法院
D.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第7题:
第8题:
A、村民王某承包的土地由于水灾不能继续耕种,张某全家迁入县城,要求村委会收回自己承包的土地,将张某的土地调整给王某承包
B、将村里的两块荒地承包给某公司,由该公司开挖鱼塘养鱼
C、该村的一块土地被省政府征收用作修建高速公路,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办法
D、将村办企业转让给村民刘某
第9题:
第10题:
村民会议由村里16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A对
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