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晚19时许,在某电影院门口,王某手拿菜刀,一会儿破口大骂,一会儿又高举菜刀作出要砍人的架式,当时已有两人被他砍伤。民警刘某、吴某下班着便装路过此处,见状夺下王某手中菜刀,带回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后,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对王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某日晚19时许,在某电影院门口,王某手拿菜刀,一会儿破口大骂,一会儿又高举菜刀作出要砍人的架式,当时已有两人被他砍伤。民警刘某、吴某下班着便装路过此处,见状夺下王某手中菜刀,带回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后,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对王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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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在山上劳作,遇到邻村的妇女王某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王某实施抢劫,不料被王 某夺下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当即将李某杀死。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


答案:对
解析:
A。

第2题:

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6年12月20日,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 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因为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王某发生推搡致王某摔倒死亡,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行为构成违法,王某虽也有过错,但不能免除国家赔偿责任,符合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题:

2005年10月12日,被告人王某以介绍女青年李某到某饭店当服务员为诱饵,将李某骗到某县。途中,王某将李某强奸。到达某县后,王某强迫李某卖淫。李某因受不了摧残,趁王某看管不严外出报警,被某县公安局民警解救。某县公安局于同年12月21日将王某刑事拘留。在执行拘留时,省警校实习生张某问侦查员刘某,是否应当告知王某在侦查期间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刘某说不用告诉。后刘某聘请律师宋某提供法律帮助。宋律师要求会见王某,侦查员刘某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许宋律师会见在押的王某。 问题:

(1) 侦查员刘某对实习生张某提问的回答是否正确,为什么?

(2) 律师宋某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有哪些?

(3) 侦查员刘某不许宋律师会见王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1)讯问内容不合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然后才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做无罪辩护
(2)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不让聘请律师不合法。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4题:

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会见。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对王某刀刺张某的行为是否需要处置,为什么?


正确答案: 需要处臵。因为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6题: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选项 B 说法错误。按照原因自由行为相关理论,吸食毒品是一种自陷行为,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选项 C 说法正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抢劫、重大抢夺、重大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毒害人民健康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选项 D 说法正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第7题:

王某和孙某因一小事发生争执,第二天孙某看见王某在磨刀,以为王某是准备杀他,就乘其不备,夺下菜刀将其砍死,后又称是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
  • B、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 C、假想防卫,应负刑事责任
  • D、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第8题: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量刑情节的分类。 A项,“酌情从轻处罚”即表示非“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题中并未交代王某有前科,也未表明王某是累犯,故证明王某是偶犯,而偶犯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故A项正确。
B项,由于王某吸毒前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基于自由的行为而使自己陷入责任能力降低的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王某该行为不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不可以从轻处罚。故B项错误。
C项,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法官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故C项正确。
D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为家里纠纷、邻里矛盾而产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有预谋的恶性行凶,应采取慎杀的态度。所以,将王某与被害人的同居女友的身份关系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予以考量是符合规定的。故D项正确。

第9题:

某日傍晚,王某在小区内遛狗,其邻居张某(曾因邻里纠纷与王某多次发生矛盾)见状,故意用脚踢狗。王某很生气,将狗抱至张家门口,狗不停地叫,张妻开门后,告诉王某自家有老人患病,正在睡觉,请把狗带走,但王某置之不理。张妻无奈,打110报警。 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的规定,林某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行为予以处罚,同时根据第20条第(二)项的规定从重处罚。
许某应以殴打他人行为予以治安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4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第10题:

王某(男)与李某(女)恋爱,但李某之父反对。王某欲杀死李父以解心头之恨。某日晚,王某携菜刀闯入李家,因李父奋力反抗,王某未能得逞,只将李父胳膊砍伤,后仓惶逃跑。李父次日即到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受理后认为李父只受了皮外伤,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仅对王某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了处理。李父不服,又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县公安局不立案的理由成立,表示同意公安局的决定。李父由于悲愤过度,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李父死后,其妻谭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王某持刀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供了有关的证人证言。被害人李父死后,其妻是否有权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被害人李父死后,其妻谭某有权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 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属于自诉案件,而被害人李父已死亡,其妻谭某作为他的近亲属可依据此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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