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晚,A市一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抓获了在某商店抢劫的刘某,当场进行了盘问,缴获现金、烟酒等物品,价值约8000元。后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当夜,派出所所长签发了拘留证,48小时后,民警王某对刘某进行了讯问。5月28日,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7日之内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于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并将刘某继续关押。本案诉讼程序中的有哪些错误之处?

题目

2010年5月23日晚,A市一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抓获了在某商店抢劫的刘某,当场进行了盘问,缴获现金、烟酒等物品,价值约8000元。后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当夜,派出所所长签发了拘留证,48小时后,民警王某对刘某进行了讯问。5月28日,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7日之内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于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并将刘某继续关押。本案诉讼程序中的有哪些错误之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派出所所长签发拘留证错误,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48小时后进行讯问错误,应当在拘留以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3、直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错误,应当先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4、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错误,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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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51 题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刘某符合逮捕的条件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对刘某应予逮捕,但刘某被拘留后突患急性肝炎,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决定保外就医

C.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但认为刘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D.由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查清刘某的身份与地址,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正确答案:BCD
《六机关规定》第2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高检规则》第88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规则第86条、第87条规定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根据第89条的规定,具有《刑事诉讼法》第l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第2题:

某市公安分局于9月4日上午10点在乙市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拘留,下午2点将杜某带回分局.有关机关的下述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A.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在24小时内通知了其家属但没有通知其单位

B.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一直到第二天上午11点才对杜某进行了讯问

C.经讯问,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依法逮捕的条件,于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是错误的,在继续拘留杜某的同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了复核


参考答案:D

第3题:

某区公安机关将正在抢劫的刘某先行拘留后,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于是依法提请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后,可以依法作出下列哪种处理决定?()

A.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

D.应当按刘某自行撤诉处理


参考答案:B

第4题:

某县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拘留7日内抢劫的行为尚未查证属实,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一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 A、已经对刘某盗窃案立案,并且抢劫行为虽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 B、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人民检察院;
  • C、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 D、应当将刘某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一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B,D

第5题:

共用题干

公安机关将正在实施抢劫的蒋某拘留,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不得作出下列哪些决定?
A: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取保候审的决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13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人民法院适用强制措施的对象有可能是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遇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BD项属于适用公安机关拘留的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73条,《高检规则》第110条。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选项A属于预备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选项B属于第(3)种情形,即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因此亦可以先行拘留。选项C属于第(4)种情形,即犯罪后企图逃跑,因此可以先行拘留。选项D属于第(6)种情形,同样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此案尚在侦查阶段,也不是自诉案件,因此,不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补充侦查和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不得作出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10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2)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严重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四个选项均属于可以逮捕的情形。

第6题:

甲市公安局于6月9日上午9点在乙市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拘留,下行3点将杜某带回分局,有关机关的下列哪项做法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A.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在24小时内通知了其家属但没有通知其单位

B.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一直到第二天上午12点才对杜某进行了讯问

C.经讯问,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依法逮捕的条件,于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是错误的,在继续拘留杜某的同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了复核


正确答案:D

第7题:

刘某与陈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刘某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的审查批捕时,发现对陈某也应当逮捕.这时,检察院该如何处理?

A.本案不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检察院应当对刘某批准逮捕,对陈某置之不理

B.检察院应当将案卷退回,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对刘某陈某两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

C.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陈某提请批准逮捕

D.对检察院的建议,如果公安机关说明不提请逮捕的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对陈某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CD
73.【答案】CD 【考点】 审查批准逮捕【解析】 《高检规则》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第8题:

在一起敲诈勒索案中,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实施逮捕,于是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批准逮捕的申请书。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在本案中,对逮捕郑某的决定负有证明责任的有( )。

A.本案的被害人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蔡某


正确答案:BC

第9题:

资料1:民警巡逻时发现路边一车内的阿文(女)见到警察后神色慌张,上前盘查后发现阿文为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无工作,车内有大夹钳、撬棍等工具。民警对阿文进行人身检查,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侦查发现阿文当时正准备进入某小区行窃。经局长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拘留阿文。侦查期间,阿文聘请律师严某为其提供帮助。案件转送至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决定对阿文不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
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B.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C.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
D.复议不被接受后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答案: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因此选择CD项。

第10题:

某县公安局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拘留7日内抢劫的行为尚未查证属实,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一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 A、已经对刘某盗窃案件立案,并且抢劫行为虽然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 B、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人民检察院
  • C、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 D、应当将刘某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一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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