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抢劫了甲的信用卡当场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卡上的2万元钱,对于乙

题目

乙抢劫了甲的信用卡当场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卡上的2万元钱,对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B、构成抢劫罪
  • C、构成盗窃罪
  • D、构成侵占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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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可以构成诈骗罪的是( )。

A.甲盗窃一张信用卡,采用伪造信用卡签名的形式大肆刷卡消费

B.乙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将手机申请入网,恶意拨打国内长途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

C.甲雇乙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乙谎称车胎漏气骗甲下车查看,甲下车后,乙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

D.甲与乙同住一间集体宿舍,知道乙的信用卡密码。一天甲一个人在宿舍时发现乙的信用卡掉在地上。甲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


正确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A、D两项构成盗窃罪。C,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B项中,乙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2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在某自动取款机处偷看他人的银行借记卡号和密码,然后伪造一张借记卡并用该卡在取款机上提取了他人卡内现金2万元,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和盗窃罪,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B.甲在乙家做保姆,某日在给乙家打扫卫生时在地上捡到一张牡丹银行卡,并从自助取款机取5000元。乙问甲是否见过一张牡丹卡,甲谎称从未见过,甲构成盗窃罪

C.甲见乙在自助取款机操作半天还未能取出款,假装热心帮乙操作并乘机记住密码。然后对乙说“取不出”,将乙的卡继续留在机器插口里却将自己随身带的一张作废卡递给乙,乙接卡走了,甲接着操作取走乙卡中的2万元,甲构成盗窃罪

D.乙摔倒包中之物散落一地,其中一张信用卡甩出约3米远,路人甲乘乙不备捡起离开,见卡背面记有密码,就到商场购物花去1万元,甲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ABCD
考点: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
讲解:关于A项。甲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与盗窃罪的牵连犯(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应择一重处罚。故A项正确,当选。
关于BCD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故BCD当选。

第3题:

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钱搜出,致使其诬告陷害他人抢劫的行径败露。甲某的行为属于:( )

A.诬告陷害罪

B.伪证罪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AC
【考点】诬告陷害罪;犯罪的完成形态
【解析】诬告陷害罪是编造整个犯罪故事,意图启动刑事程序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伪证罪已经在刑事程序中,行为人只是在其中编造关键情节意图影响定罪。

第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曱在某自动取款机处偷看他人的银行借记卡号和密码,然后伪造一张借记卡并用该卡在取款机上提取了他人卡内现金2万元,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和盗窃罪, 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B.甲在乙家做保姆,某日在给乙家打扫卫生时在地上捡到一张牡丹银行卡,并从自助取款机取5000元。乙问曱是否见过一张牡丹卡,甲谎称从未见过,曱构成盗窃罪
C.甲见乙在自助取款机操作半天还未能取出款,假装热心帮乙操作并乘机记住密码。然后对乙说“取不出”,将乙的卡继续留在机器插口里却将自己随身带的一张作废卡递给乙,乙接卡走了,甲接着操作取走乙卡中的2万元,甲构成盗窃罪
D.乙摔倒,包中之物散落一地,其中一张信用卡甩出约3米远,路人甲趁乙不备捡起离开,见卡背面记有密码,就到商场购物花去1万元,曱构成盗窃罪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盗窃罪、信用卡诈鷗罪
讲解:关于A项。甲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与盗窃罪的牵连犯(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应择一重处罚。故A项正确,当选。
关于BCD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故BCD当选。

第5题:

求助一道法律案例

某晚,甲于路边拦住乙,以暴力方式抢得乙的钱包,但钱包中仅有少量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乙逼迫甲讲出银行卡密码,然后放了乙。当晚甲持卡去自动取款机取款,但发现乙所讲的密码是假的,无法取钱。

甲郁闷之余将此事讲给了兄弟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丙向甲打听乙的体貌特征,又跟甲讲反正银行卡取不了钱,不如送给自己,甲遂将卡送予丙。

次日,丙在事发路边守候。乙再次从该路段经过,并被丙拦截。丙以暴力逼迫乙讲出密码,乙不堪毒打,告知密码。丙持卡取钱,该卡尚未挂失,丙从卡上取得一万多元钱。

问丙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为什么?


我认为是抢劫,暴力劫取财物,只是行为方式特殊 当然,强的是密码,但是这个已经体现了他的“求财”的主观意图,犯罪结果也有财产损失我仍然认为是抢劫,只不过是行为方式比较特殊罢了信用卡诈骗,一般是说用伪造、作废的卡,或者恶意透支的;当然也有冒充持卡人这种行为方式,但是一般适用在比如说捡到卡之类的主观恶性比较小的情况,与案例不太相符合案例中,主观意图是通过伤害来劫财,所以我认为定抢劫应该没有问题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第6题:

甲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3000元和1张只有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中打入人民币10万元。乙便给其妻子打电话,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万元,被甲取走,甲在得款后将乙释放。对甲的行为应当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定罪?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抢劫罪和绑架罪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让好友乙帮其打扫室内卫生。乙在打扫卧室时,从地上拾到一张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乙未将此卡交给甲某,并于4日后到某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分3次取出2000余元(乙以前陪同甲取款时知道了密码)。甲曾问过乙是否见过此卡,乙称未见过。后甲报案查获乙。乙的行为构成:( ) A.信用卡诈骗罪 B.侵占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正确答案:D
甲虽然搬家,但因为未退房而继续控制着该房屋,既然如此,该房屋内的一切财物(包括牡丹灵通卡)仍然由甲占有,故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此外,本来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行为人误以为是他人的遗忘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或者本来是遗忘物,而行为人以为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仅有成立侵占罪的可能性。

第8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在案自动取款机处偷看他人的银行偕记卡号和密码,然后伪造一张借记卡并用该卡在取款机上提取了他人卡内现金2万元,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和盗窃罪,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B.甲在乙家做保姆,某日在给乙家打扫卫生时在地上捡到一张牡丹银行卡,并从自助取款机取5000元。乙问甲是否见过一张牡丹卡,甲谎称从未见过,甲构成盗窃罪

C.甲见乙在自助取款机操作半天还未能取出款,假装热心帮乙操作并乘机记住密码。然后对乙说“取不出”,将乙的卡继续留在机器插口里却将自己随身带的一张作废卡递给乙,乙接卡走了,甲接着操作取走乙卡中的2万元,甲构成盗窃罪

D.乙摔倒包中之物散落一地,其中一张信用卡甩出约3米远,路人甲乘乙不备捡起离开,见卡背面记有密码,就到商场购物花去1万元,甲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ABCD
62.答案:A、B、C、D 考点: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讲解:关于A项。甲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与盗窃罪的牵连犯(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应择一重处罚。故A项正确;当选。关于BCD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故BCD当选。

第9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

A.甲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机器因故障多吐出500元
B.甲所订报纸被送报员放入邻居乙的报箱,乙取而弃之
C.甲订购乙公司商品并已付款,在乙公司送货上门时甲妻不知情再次付款
D.甲被乙撞伤,乙支付甲医疗费,同时甲获得了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

答案:A,B,C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 -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选项D中甲被乙撞伤乙支付医疗费是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则是基于其与甲之间的保险合同,其获益均有合法根据,不是不当得利。

第10题:

共用题干

甲、乙预谋抢劫出租车。二人骗租丙驾驶的小型出租车,途中甲、乙用事先预备的橡胶锤将丙击昏,抢得丙的汽车、手机、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元,以及信用卡1张。甲与乙见丙昏迷不醒,遂谋划活埋丙灭口。丙佯装昏迷,趁甲寻找挖掘工具离开之机,告知乙信用卡密码,以此为条件哀求乙放其逃走。乙同意掩埋时挖浅坑、少埋土,并告知掩埋时将丙的脸朝下。甲拿把铁锹返回,乙向甲称其一人挖坑掩埋即可,让甲到车上休息。乙挖了一个浅坑,并按与丙约定的方式将丙掩埋。甲、乙离开后,丙爬出土坑获救。后经鉴定,丙所受损伤为轻伤。抢劫后甲由于不知信用卡密码猜了两次不符合而将信用卡抛弃,乙在旁也佯装不知,趁甲不注意拾走信用卡并根据丙提供的密码在提款机上提款3次共获得现金15000元,事后独吞。则对甲、乙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系抢劫罪共犯,并属在交通工具上抢劫的结果加重犯
B:甲、乙二人系故意杀人罪共犯,并且甲系犯罪未遂,乙系犯罪中止
C:乙使用抢来的信用卡提款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参与抢劫的数额为12000元,乙参与抢劫的数额为27000元

答案:B,D
解析:
绑架罪的实质是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下,然后利用被绑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向他们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如果行为人绑架他人后,直接向被绑家人勒索财物,而不是利用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心向他人勒索财物的,应定为抢劫罪。本案正是这样,甲逼迫乙拿出10万元,并没有逼迫乙的妻子,乙妻也不知道乙被绑架,因此不符合绑架罪的特征,应以抢劫罪论处。
张某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也采取了窃取的方法,但是张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张某将窃取的2万元藏在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里,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其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该笔款项的控制,故成立犯罪既遂: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本来就不是经常进行商业活动,而且采用强度较大的暴力行为,强迫别人以显著高于市场价进行交易的,应该认定为抢劫罪,而不是强迫交易罪。本案甲、乙、丙3人先以劣质茶叶冒充极品龙井,属于诈骗行为,在罪行暴露之后实施暴力,可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本案构成抢劫罪而不是绑架罪,因为甲挟持保安的目的是当场取财,其挟持保安是为了对银行职员丙造成心理上的恐惧,迫使其当场交付钱款。这和3人同行,劫匪对其中一人实施暴力,逼迫另外两人当场交付身上钱款一样。而后者显然是抢劫。另外,甲要求的也不是保安的赎金,而是储蓄所现场的营业款。本案的抢劫是既遂。其原因不在于甲在乙脖子上划了一刀,是否给乙造成了轻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抢劫致人轻伤以上或者劫到财物,均为既遂),而在于甲已经因为其暴力行为获得了财物。
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并实施抢劫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小型出租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因而甲、乙不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A选项错误。甲与乙谋划活埋丙灭口,但是并未达到目的,原因在于乙的放弃行为,对此,甲不知,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而乙是中止,B选项正确。C选项中,乙抢来信用卡并使用只构成抢劫罪一罪,类似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只定盗窃罪一罪。D选项中,盗窃不知密码的信用卡未提取现金,信用卡中数额不能计入盗窃数额;而乙抢劫后得知密码,相当于拿到保险柜钥匙。
占有,是指对财物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不仅包括物理范围内的支配,而且也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既然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其成立就要求占有行为符合客观要素(支配财物的客观事实)和主观要素(主观上支配财物的意思)。占有一般来说是人与财物之间有较为接近的空间关系。占有状态与财物的形状、性质休戚相关。在权利人直接把持、监守该财物的场合,占有权由其行使,排斥他人的占有。甲作为私营速递公司的卸货员,其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甲不具有受委托保管、监管、占有、控制财物的职责,因为该公司雇请专人进行监督,甲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控制的财物,而非自己保管、占有的他人财物。甲是在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实施盗窃行为,其行为属于对他人占有的财物进行窃取,因此构成盗窃罪。在盗窃既遂之后,伪造被盗现场,掩盖犯罪事实的行为,不再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冶某扒上大轿车,窃取乘客行李,属于盗窃罪,但当罪行被人发觉后,二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砸坏车辆,打伤乘客及失主多人,其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因而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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