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题目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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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 )。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B.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AD

第2题:

以下关于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一律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 B、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也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 C、拘留和逮捕不是案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必经程序
  • D、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必须提请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C

第3题:

起诉书中,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对于()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写入起诉书。

A、犯罪事实清楚

B、证据确实充分

C、有法律依据

D、理由充足

E、符合法定程序


参考答案:AB

第4题: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人员无需呈请领导批准,可以决定不通知其家属。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正确

第7题:

违法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但只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贴附照片作出处罚决定,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注明。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受限制。( )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侦查羁押期间自甲被逮捕之日起计算
  • B、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 C、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按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 B、查清身份后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C、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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