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某检察机关的检察官,负责胡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审

题目

赵某系某检察机关的检察官,负责胡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工作期间,检察长发现赵某和胡某是小学同学,且关系密切,为了保证诉讼公正、顺利进行,检察长作出决定,指令赵某进行回避,请问检察长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赵某对回避决定不服,其享有什么诉讼权利?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区政府副秘书长王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查明,王某利用职权,为张某调动工作并收取张某感谢费5万元;同时,有50万元的钱款王某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王某的行为()

A、只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只构成受贿罪

C、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赵某系某市税务局分管人事副局长,负责人员的分配问题。刘某为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希望赵某能为其安排理想的岗位。赵某进而要挟刘某如不送钱将会把其分配到最艰苦的地方。刘某不得已送给了赵某8万元钱,最后被安排到所希望的工作。赵某的行为构成( )。

A.敲诈勒索罪

B.受贿罪

C.索贿罪

D.侵占罪


正确答案:B

第3题: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D)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参考答案:

第4题:

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钱同意。但丙的贷款申请未通过该行贷款审批会通过。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赵某难以补齐,就请求丁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找到赵某,希望赵某看在6年前帮助过赵的情面上,借2万元作为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托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一开始甲与王某之间是借贷关系,后来甲对王某表示不用还钱当做感谢费的说法不置可否,说明甲已形成了受贿的故意,并且完成了受贿行为,甲就成立了受贿罪。甲交代“借钱不还”只是一种借口,主动交代的行为只能成立自首。B项中胡某是斡旋受贿,构成受贿罪,而非介绍受贿罪。斡旋受贿或称居间受贿、间接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C项中无论利益是否正当或利益是否真正实现,均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丁1995年的行为没有受贿的故意也没有受贿的行为,丁不成立受贿罪,后来丁的行为与前事无关,不能因此反推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第5题:

赵某系某市工商局副局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羁押)。侦查终结以后,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审查起诉人员发现赵某另有受贿重大嫌疑,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请问,应由谁决定和逮捕赵某?( )

A.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B.由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C.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D.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


正确答案:BC

第6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正确答案:BD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九)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宣告其无罪。B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五)项的规定,且没有《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选项C,《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选项D,王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高法解释》第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四)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BD。

第7题: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某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二第31题)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正确答案:D

第8题:

下列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赵某因丈夫长期下落不明起诉要求离婚

B.二审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发回重审的李某诉王某合同纠纷一案

C.债权人孙某申请宏达公司破产一案

D.贾某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一案


正确答案:ABC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l条,《婚姻法解释(一)》第l0条。

第9题:

某日中午,赵某与其儿子(18岁)正在一居民楼厂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支付医药费1480元。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李赔偿。而李某否认赵某的伤系李某家花盆坠落所致。这种情况,应由()。

A.赵某负责举证

B.李某负责举证

C.赵某、李某共同负责举证

D.赵某的儿子负责举证


参考答案:A

第10题: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时,由于犯罪嫌疑人赵某是聋哑人,就为其聘请了翻译人员胡某,但赵某认为自己曾经打伤过胡某的妻子,胡某一定对自己怀恨在心,会借此机会报复,于是申请胡某回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赵某不能申请胡某回避

B.赵某只有等到案件开庭审理时才能申请翻译人员胡某回避

C.对胡某的回避应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决定

D.对胡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ABC
《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规定了回避的理由,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第3l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规定:“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对翻译人员提出回避,并由检察长决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