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乙农药厂生产的“立杀净”杀虫药,按

题目

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乙农药厂生产的“立杀净”杀虫药,按说明喷洒于农作物上,但虫害有增无减,以致错过来虫时机,当年农作物歉收,损失4万余元。经查,该杀虫药系乙农药厂未按标准生产的劣质农药,下列说法正确是()。

  • A、该十余户农民应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 B、该十余户农民应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 C、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 D、若该十余户农民起诉,则其既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单独另行起诉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对于甲公司在其制鞋机中拥有的商业秘密,乙公司能合法获得该商业秘密的途径有( )。

A.自行开发研制获得

B.实施反向工程获得

C.低价向甲公司购得

D.高价向A购得


正确答案:ABC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月1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前款所称“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综上,可知AB都是正确的。D项是典型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至于C项,就商业秘密使用问题,法律并未禁止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达成低价许可使用协议,完全可以自行协商。故选ABC。

第2题:

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杂交玉米种子若干,不料播种后玉米苗又小又瘦,几乎绝收。经查,杂交玉米种子必须每年繁育,而甲供销公司销售的只是去年杂交玉米上收获的玉米,是根本不能作为种子使用的。甲供销公司的玉米种子是由乙种子公司提供的,甲供销公司知道事实真相仍然接受并且销售了这批玉米种子。下列关于此案的判断,正确的有( )。

A.受害农民可以单独提出起诉,十余户农民也可以提起共同诉讼

B.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乙种子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C.受害农民可以要求甲供销公司双倍返还种子价款

D.受害农民可以要求甲供销公司和乙种子公司双倍赔偿玉米绝收的所有损失

E.政府应责令甲供销公司和乙种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C

第3题:

甲公司最新研制的自动煮蛋器已经上市,该公司对相关技术资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乙公司从市场购得一台甲公司生产的自动煮蛋器,通过拆解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原理,并组织生产相同的产品。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侵犯商业秘密,就是指经营者不正当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4题:

某村有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已知甲、乙两户种植玉米的总亩数与丙、丁两户种植的总亩数相等, 甲、丁两户的种植总数比乙、丙两户的种植总数多,而乙种植的玉米比甲、丙两户的总和还要多。
由此可知,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种植总亩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是:
A甲、乙、丙、丁
B丙、乙、甲、丁
C丁、乙、甲、丙
D乙、丁、甲、丙


答案:C
解析:
解析
第一步:直接翻译题干等式和不等式关系
甲的亩数+乙的亩数=丙的亩数+丁的亩数①,甲的亩数+丁的亩数>丙的亩数+乙的亩数②,乙的亩数>甲的亩数+丙的亩数③。
第二步:通过式子间的加减运算求解
①+②得2甲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2丙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则甲的亩数>丙的亩数;
①-②丁的亩数-乙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则丁的亩数>乙的亩数(上两步可以代入选项验证,符合的只有C);
由③得乙的亩数>甲的亩数,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种植总亩数由多到少的顺序为丁、乙、甲、丙。
故正确答案为C。

第5题:

某村十余户村民从镇农资公司购得P公司培育的高产麦种,种植后产量很低。经查种系劣质种子。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中的村民不应该作为消费者对待 B.该村十余户村民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C.该十余户村民不能推举代表参加诉讼 D.该十余户村民可在农资公司与P公司间择一要求赔偿


答案:B,D
解析:
劣质种子BD B.该十余户村民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D.该十余户村民可在农资公司与P公司间择一要求赔偿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转账支票,其他记载事项填列正确、齐全,只有金额一项书面授权。甲公司供销科长进行补记,且规定补记金额不得超过本收购货金额。实际甲公司从公司购货金额为5万元,供销科长补记金额为7万元。乙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甲以该票据供销科长超权为由拒绝付款。试问:甲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


正确答案: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转账支票,其他记载事项填列正确、齐全,只有金额一项书面授权。甲公司供销科长进行补记,且规定补记金额不得超过本收购货金额。实际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货金额为5万元,供销科长补记金额为7万元。乙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甲以该票据供销科长超权为由拒绝付款。

试问:甲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


正确答案:
理由不成立。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只要票据记载事项填列齐全、格式正确、持票人取得票据程序合法,出票人都具有按规定无条件支付的义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不能成为付款人对抗持票人的合法理由。

第8题:

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乙农药厂生产的“立杀净”杀虫药按说明喷洒于农作物上,但虫害有增无减,以致错过灭虫时机,当年农作物歉收,损失四万余元。经查,该杀虫药系乙农药厂未按标准生产的劣质农药。下列关于此案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十余户农民应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B. 该十余户农民应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C. 该十余户农民起诉既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单独另行起诉

D. 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BC

第9题: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从外地购进一批机器设备,价值30万元。但是,由于甲公司场地受限,其与乙公司约定,将甲公司所购得的机器设备暂放于乙公司库房内,待甲公司新的生产车间建设完工后再取走。在此期间,乙公司欠丙公司的37万元债务到期,乙公司向丙公司谎称该批设备是其为了改进生产线而购进的。价值40万元。并提议以该批设备充抵所欠丙公司的37万元债务,丙公司表示同意。不久,甲公司新的车间建设完工,来乙公司取回设备时被告知该批设备已经被丙公司取走。假定在此期间内该批设备的市场价格保持不变,且甲公司并未产生其他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构成无因管理,应当返还甲公司30万元
B.乙公司构成无权代理,应当返还甲公司30万元
C.乙公司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甲公司37万元
D.乙公司构成侵权,应当赔偿甲公司3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实施的管理行为,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选项A错误。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本案中乙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因此不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错误。不当得利是指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本案中乙公司以甲公司之物抵债,构成不当得利。但是在返还范围上,依据《民通意见》第131条的规定,应当以原物和原物所生孳息为限。该批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为30万元,故乙公司应返还的不当利益为30万元。选项C错误。乙公司擅自处分甲公司所有的财产,构成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的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因此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30万元。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10题: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