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题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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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4)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5)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6)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第2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A. 3

B. 5

C. 10

D. 30


参考答案:C

第3题:

()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A

第4题:

各级预算的审查和批准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各级预算的调整则不需要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正确答案:×
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其中乡镇一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报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未经审批,不得调整预算。

第5题: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参考答案:⑴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⑵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权、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⑶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⑷人事任免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州长,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本级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⑸监督权。监督权是综合性的权力。我国的人大监督权由了解权、处理权和制裁权构成其权力结构系统。⑹其他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少数民族、妇女合法权益。

第6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人民政府

第7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参考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第8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参考答案:A

第10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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