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技术人员钱进受厂指派担任一技术攻关项目的负责人,攻关小组成员

题目

某厂技术人员钱进受厂指派担任一技术攻关项目的负责人,攻关小组成员还有甲、乙、丙三人。其中钱进和甲负责研究工作,乙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丙负责项目的资料翻译与整理工作。后攻关小组完成了技术成果。对于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应按下列哪一办法处理?()

  • A、使用权、转让权、技术成果文件署名权属于某厂,钱进和甲、乙、丙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 B、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某厂,技术成果文件署名权属于钱进和甲
  • C、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某厂,技术成果文件署名权属于钱进和甲、乙、丙
  • D、使用权、转让权、技术成果文件署名权属于某厂,钱进和甲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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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4年6月15日,厦门市仪器仪表公司与国外一家公司签订了“烧结青铜多孔元件”的制造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国外公司通过仪器仪表公司向粉末厂转让该技术。合同有效期8年,合同期间及期满后5年内,受让方无权将合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转让合同以外第三人。合同签订后,粉末厂即派出陈某等技术人员前往国外接受培训,陈某受训后,在粉末厂生产青铜多孔元件车间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陈某曾与粉末厂签订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合同,其中规定“聘任期间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方便以权谋私,侵犯企业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2008年8月,陈某同厦门市开元区横竹生产服务社共同投资开办了横竹厂,生产与粉末厂相同的青铜多孔元件,并投放市场,致使粉末厂销售量下降,双方发生纠纷,对簿公堂。人民法院通过专家调查鉴定,认为粉末厂掌握的技术在全国范围内属于独一无二的先进技术。通过鉴定,横竹厂使用的技术与粉末厂的技术大体相同。试分析:陈某与横竹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正确答案:粉末厂通过受让取得的青铜多孔元件烧结技术经消化吸收后已在全国同行业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粉末厂为不使该项技术为公众知悉仅限少数有关人员掌握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该项技术已成为粉末厂的商业秘密陈某作为了解该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依照《民法通则》第6条的规定以及《劳动法》和聘任合同的规定负有为本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陈某擅自将商业秘密在本人投资举办的横竹厂使用生产和销售与粉末厂相同的产品给粉末厂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粉末厂通过受让取得的青铜多孔元件烧结技术,经消化吸收后,已在全国同行业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粉末厂为不使该项技术为公众知悉,仅限少数有关人员掌握,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该项技术已成为粉末厂的商业秘密,陈某作为了解该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依照《民法通则》第6条的规定,以及《劳动法》和聘任合同的规定,负有为本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陈某擅自将商业秘密在本人投资举办的横竹厂使用,生产和销售与粉末厂相同的产品,给粉末厂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2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

A、甲厂生产的专利产品“睡之宝”对治疗失眠具有良好的疗效,乙厂未经甲厂许可生产同样的产品,但是将名字改成“睡眠星”,将产品外观做了较大改动
B、丙厂和丁厂均为生产家电企业,丁厂高薪聘请丙厂的华东区销售经理郑某,丙厂的华东区客户也随之大批转移至丁厂
C、戊厂的内部管理制度一向被业内推崇,己厂经理周某趁到戊厂参观之际,擅自从某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取走了戊厂的一份内部规章制度,经过认真学习后,将其利用于己厂并获得较好效果
D、庚厂技术人员陈某将自己的一项发明构想汇报给庚厂技术部,技术部告知陈某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不能采用,陈某遂自己接洽辛厂,辛厂高价购买了该发明构想并研发成功,获取巨大利润

答案:B
解析:
本题A选项中甲厂的产品是专利技术产品,专利技术具有公开性,不具有秘密性,所以虽然乙厂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但是并未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C选项中戊厂未对内部规章制度文件采取保密措施,况且内部规章制度不是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所以不构成商业秘密。D选项中庚厂明确表示陈某的发明构想没有实用性,不能采用,所以该发明构想不是庚厂的商业秘密,至于陈某是否是职务发明,不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讨论的问题。B选项中郑某作为丙厂的区域销售经理,其客户资源是丙厂的经营信息,具有秘密性、经济性,构成商业秘密,丁厂通过高薪聘请郑某而获得丙厂的客户资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所以B选项正确。

第3题:

甲乙两个工厂的平均技术人员比例为45%,其中甲厂的人数比乙厂多12.5%,技术人员的人数比乙厂的多25%,非技术人员人数比乙厂多6人。甲乙两厂共有多少人?

A.680 B.840 C.960 D.1020


正确答案:A

97.【答案】A。解析∶设甲厂技术人员有x,则乙厂有9x/8,两厂共有17x/8,即两厂总人数是17的倍数,选项中只有A、D符合。代入可知A符合题意。

第4题:

按要求,每月确定()项差点、差距整治攻关项目,填写《差点、差距整治攻关项目申报表》上报路局。


正确答案:1至2

第5题:

某电视机厂甲厂生产的“菊花”牌电视机,质量优良,价格适中,售后服务好,深受广大用户欢迎。后该厂的一名技术人员受聘于邻省一家生产“中意”牌电视机的工厂,担任了乙厂的技术副厂长,为扭转乙厂亏损落后的生产局面,乙厂一方面在技术上加大力度进行革新改造,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改变产品名称打开销路。当得知甲厂的商标还未注册的情况下,便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菊花”牌商标。此后,产品销路大有好转。甲厂得知这一情况后,以该品牌首先是自己创出,先使用为由,要求乙厂停止使用该商标。而乙厂则认为该商标自己已经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要求甲厂停止使用。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本案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厂侵犯了乙厂的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对“菊花”的使用。理由如下:
(1)商标只有经过注册,商标权人才依法享有商标专利权。本案中,甲厂虽然使用“菊花”牌商标在先,但未注册,所以不享有专用权。
(2)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原则。乙厂尽管使用在后,但其先申请并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3)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因此,在乙厂将“菊花”牌商标注册后,甲厂虽使用自己首创的品牌,也构成对乙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6题:

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而其市场占有 率远远高于乙厂。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购进一批甲厂生产的“记忆增强 器”进行研究,但效果并不好。后乙厂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乙厂运 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声称本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功 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 市一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厂产品。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使用乙厂产品一段时间后,不仅记 忆力没有增强,反而出现了神经衰弱症状。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乙厂反映了情况。乙厂随后发 现,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关于消费者李某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乙厂赔偿
B.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本市电视台赔偿
C.无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销售乙厂产品的商场赔偿
D.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王某赔偿


答案:A
解析:
A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 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 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由此可知,A项正确, C项错误。该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发布广告的电视台只 有在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情况下,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排除B项。王某与消费者受到 的损失没有直接关系,也不应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排除D项。故本题答案为A。

第7题:

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而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购进一批甲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进行研究,但效果并不好。后乙厂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乙厂运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声称本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一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厂产品。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使用乙厂产品一段时间后,不仅记忆力没有增强,反而出现了神经衰弱症状。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乙厂反映了情况。乙厂随后发现,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下列关于王某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未完整提供甲厂技术资料而获取乙厂重金,构成诈骗罪
B.甲厂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提前通知王某
C.甲厂无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D.乙厂有权要求王某返还“技术咨询费”

答案:B
解析: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B项正确。该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甲厂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C项错误。王某与乙厂串通,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因此A、D两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B。

第8题:

产品工艺规程的编写由

A.厂销售部门

B.厂办公室

C.车间技术人员

D.厂质检部门

E.厂技术部门


正确答案:E

第9题:

甲、乙两个工厂的平均技术人员比例为45%,其中甲厂的人数比乙厂多12.5%,技术人员的人数比乙厂多25%,非技术人员人数比乙厂多6人。甲、乙两厂共有多少人()

  • A、680
  • B、840
  • C、960
  • D、1020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段下设差点、差距整治攻关项目评审奖励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由()具体负责。

  • A、科技工程师
  • B、科长
  • C、总工程师
  • D、评审小组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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