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尔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商务参赞,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

题目

里尔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商务参赞,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里尔的职务可因下列哪些情形而终止?()

  • A、里尔的任期届满
  • B、甲国与乙国外交关系断绝
  • C、里尔被甲国召回
  • D、乙国要求甲国召回里尔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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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正确答案:BC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参赞同使馆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范畴,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但也有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3)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BC正确。

第2题:

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 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 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 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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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某是A国派驻C国的参赞,乙某是B国派驻C国的领事.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对于甲乙在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某在C国自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B.乙某在表明领事身份后,以领馆的名义向C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被售房公司起诉,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C.乙某在闲暇娱乐对与C国人丙某发生口角,将丙某殴打至重伤,对此B国没有管辖权

D.甲某在C国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引起诉讼,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
78答案:A、B 考点:外交与领事人员特权与豁免讲解:外交人员拥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和有例外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情况包括: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如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就不能对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也无相关的作证义务。故A项中,甲某的交通肇事属于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一故C 国没有管辖权,A项正确。B项中乙某是以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属于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但是以领馆的名义提起的不动产诉讼,不在此范围,故B项正确。C项中乙某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其本国B国有管辖权,散C项错误。D项中甲某是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引起的诉讼属于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故C国有管辖权,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

第4题:

里尔和加利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加利26岁的儿子艾烈特在乙国就读大学。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如里尔的任期届满,里尔的职务即终止
B.艾烈特在超市偷窃被抓,他可以享有管辖的豁免
C.加利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加利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持有异议而诉诸法院,对此法院可管辖
D.加利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加利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对此法院可管辖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外交关系法和外交特权与豁免。A正确,使馆人员的职务一般因派遣国与接受国断绝外交关系和暂时中断外交关系,或者因派遣国或接受国主体资格消失,以及因革命产生新政府等原因而终止。派遣国通知接受国其外交代表职务已经终止或接受国通知派遣国该国拒绝承认该外交代表为使馆人员,也会使其职务终止。B错,外交人员同一户的家属与外交人员有同样的豁免与特权,但艾烈特已26岁了,不再是同住一户的家属了。C正确,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属于民事管辖豁免的例外。D正确,外交人员主动起诉属于民事管辖豁免的例外。

第5题:

甲国是A国派驻C国的参赞,乙是B 国派驻C国的领事。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于甲、乙在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哪些判断不正确?

A.甲在C国自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B.乙在表明领事身份后,以领馆的名义向C国某公司购买房屋一栋,因欠款被该公司起诉,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C.乙在闲暇娱乐时与C国人丙发生口角,将丙殴打至重伤,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D.甲在C国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引起的诉讼,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D
[考点]管辖豁免
[答案及解析] CD。甲为外交人员,享有刑事管辖的绝对豁免,因此A项的判断正确;而其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属于民事管辖豁免的例外情形之一,即接受国有管辖权,因此D项不正确,应选。乙为领事官员,仅执行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因此,B项正确,而C项错误,应选。

第6题:

里尔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商务参赞,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里尔的职务可因下列哪些情形而终止?( )

A.里尔的任期届满

B.甲国与乙国外交关系断绝

C.里尔被甲国召回 T--

D.乙国要求甲国召回里尔


正确答案:ABCD
使馆人员的职务一般因派遣国与接受国断绝外交关系和暂时中断外交关系,或者因派遣国或接受国主体资格消失,以及因革命产生新政府等原因而终止。派遣国通知接受国其外交代表职务已经终止;接受国通知派遣国该国拒绝承认该外交代表为使馆人员,也会使其职务终止。ABCD正确。

第7题:

甲国提名汤姆担任甲国驻乙国使馆馆长,乙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 )是正确的。

A.乙国无须说明理由,即可宣布汤姆为不受欢迎的人

B.乙国必须解释具体的理由,才能宣布汤姆为不受欢迎的人

C.如果乙国不解释理由,甲国可以不接受

D. 甲国可以不理会乙国的这一宣布,继续派遣汤姆到乙国去


答案:A

第8题:

国内的外交机关有:()、()、外交部门。一国派驻国外的外交机关有常设的机关和()。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分为()、()、()三级。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馆馆长分为四级:()、()、()、()。


参考答案:国家元首、政府、临时性的机关

第9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成员,玛丽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杰克是甲国派驻乙国的三等秘书,皮特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随员,约翰是玛丽的丈夫,与玛丽同住并担任使馆的司机。下列关于乙国法院的做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玛丽以使馆的名义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被债权人起诉,乙国法院裁定有权管辖

B.约翰以乙国公民汤姆欠款为由向乙国法院起诉,汤姆反诉约翰向其出售的电视机有质量瑕疵,后约翰撤诉,乙国法院裁定约翰应接受管辖

C.皮特是乙国某一刑事案件的唯一目击证人,但该案件的被告人百般抵赖,为伸张正义,皮特决定出庭作证,则乙国法院可将其带到法庭作证

D.杰克在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三死八伤。乙国法院裁定无权管辖。随后乙国请求甲国放弃杰克的豁免,但甲国没有答复,乙国法院以此推定甲国同意放弃管辖豁免,而对杰克提起刑事诉讼


正确答案:B
[考点]国家豁免
[答案及解析] B。外交人员的豁免主要包括: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受侵犯、绝对的刑事管辖豁免和原则上的民事行政管辖豁免、免税和免验以及免除作证义务等。这些豁免,尤其是管辖豁免,须由派遣国通过明示方式放弃,外交人员自己不能放弃。故CD项错误。外交人员的民事行政豁免有一定例外,包括:第一,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故A项错误。第二,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参与继承所涉事项的诉讼。第三,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第四,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反诉。故B项正确,应选。外交人员的范围:大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也享有和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本案中约翰是家属,但也享有相同的豁免。

第10题: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拟向乙国派驻大使馆工作人员。其中,卡罗琳是馆长,麦肯锡是参赞,布莱克是甲国籍翻译且非乙国永久居留者。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派遣卡罗琳前,先征得乙国同意
B.麦肯锡在履职期间杀害乙国公民,乙国司法机关不可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
C.布莱克与外交人员享有相同的特权与豁免
D.如卡罗琳因车祸意外死亡,其家属在卡罗琳死亡时丧失外交特权与豁免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A正确。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B正确。馆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C错误。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包括译员、工程师、会计等,享有的一般特权与豁免,但其特权与豁免存在若干限制,如不享有行政与民事豁免,C选项混淆行政技术人员与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的区别。D错误。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且为非接受国国民,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而不是在外交人员死亡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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