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8,A出资5万元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同时聘请乙管理

题目

2006.3.8,A出资5万元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同时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2010.8.31,甲企业严重亏损,A决定解散该企业。经查,甲企业及A个人债权债务如下: (1)甲企业欠税5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2000,欠丙8万元 (2)甲企业存款2万元,实物折价6万元 (3)A个人可执行财产价值2万元。 A如何进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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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第2题:

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

A.150万元

B.650万元

C.550万元

D.200万元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丙至少应出资500-100-200-50=150(万元)。

第3题:

甲、乙、丙拟共同投资10万元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丙的实物出资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7万元

B.甲、乙、丙的现金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C.甲、乙、丙首次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2万元

D.甲、乙、丙首次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E.甲、乙、丙既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非专利技术出资


正确答案:ABE

第4题:

下岗职工张某的家庭共有财产(办理工商登记已注明)房屋价值8万元、存款1万元,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甲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并在聘用合圊中规定甲对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签订的每一单协议,事先必须经投资人张某审查同意,否则该合同无效。甲未经张某同意,私自代表企业与A公司签订标的为5万元的购货合同,A公司不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对甲的限制规定,该合同履行时张巢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该合同无效。

同时张某还发现甲未经允许私自用个人独资企业的房屋作抵押为甲的朋友贷款7万元。

该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资产总价值l0万元,负债总额15万元,张某决定对企业进行清算。

问题:

(1)张某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合法?

(2)张某聘请甲管理企业事务是否合法?

(3)甲代表企业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

(4)甲以企业房产作抵押为甲的朋友担保贷款是否合法?

(5)企业清算时.责任如何界定?


正确答案: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合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应予注明。
(2)聘请甲管理企业事务合法。法律规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请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3)甲代表企业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投资人对骋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的第三人。A属于外部善意的第三人。
(4)甲私自以企业资产为他人贷款担保的行为不合法。
(5)企业清算时,用企业资产l0万元归还企业债务,未偿还完的企业债务5万元,依法用张某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偿还,因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5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在甲、乙、丙订立的协议中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作价 4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权作价16万元出资。甲、乙、丙出资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有关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6题:

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甲个人独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个人 独资企业发货,甲个人独资企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不足部分应该由投资人张某来承担。(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足够支付货款,那么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否则,甲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7题:

5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即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5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无效。( )


正确答案:错误
错误

第8题:

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正确答案:
答: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无限责任。
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为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剩下的3万元债务,丙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务。

第9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对合伙企业债权人的限制。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10题:

201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下称“A企业”),主要从事铁皮的加工。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3月15日,乙未经甲的同意,自己同该企业订立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另外,乙还设立了一家铁皮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

201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1=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O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0000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在B普通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在3月15日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3)在本例中,乙另外设立铁皮加工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

(4)甲是否可以自行清算?说明理由。

(5)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6)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正确答案: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乙在3月15日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投资人同意,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因此,乙在没有征得甲的同意情况下,与A企业订立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3)在本例中,乙另外设立铁皮加工企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未经投资人的同意,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由于都是从事铁皮加工的企业,因此,乙在未征得甲的同意情况下,不得另外开立铁皮加工企业。
(4)投资人甲可以自行清算。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6)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所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8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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