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有一张珍贵邮票,陈某要求张某转卖给他,张某应允,陈某因一时缺

题目

张某有一张珍贵邮票,陈某要求张某转卖给他,张某应允,陈某因一时缺乏现金,将五千元钱和两张彩票交给张某,后有一张彩票中奖,奖金为一万元,该一万元应归()。

  • A、陈某所有
  • B、张某所有
  • C、陈某所有,张某应反还不当得利
  • D、双方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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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出国买回一架微型照相机。赵某甚为喜欢,要求李某转卖给他,李某应允。赵某因一时缺乏现金,便将刚从银行购买的面值为500元的5张有奖国库券(每张100元)交给李某。后有一张国库券中奖,奖金在1000元;该1000元应归( )所有。

A.李某所有

B.赵某与李某所有

C.赵某所有,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D.赵某所有,因给付行为属于重大误解


正确答案:A
解析:李某从赵某处获得国库券的所有权,赵某就不再享有所有权。国库券所中奖金属于法定孳息,法律规定,财产在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新所有人,赵某已不是所有人,当然不享有所有权,故奖金应归新所有人李某所有。本题中不存在共有关系或重大误解,李某取得奖金有法律根据,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第2题: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工人。

陈某与张某平时关系不错,后因受他人挑拨,陈对张产生了强烈不满,于是就寻机报复张。陈某经了解知道了张某经常走的路线和时间,便到商店买了一把三角刮刀,决心给张某“放放血”。一天夜里,陈某身带三角刮刀,藏在张某经常经过的道路旁边,等候张。但是,张某这天被朋友叫去喝酒,晚上没有回家。陈某白等了一个晚上,没能实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后陈某因盗窃案发,被逮捕后供述了上述行为。

请根据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论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答“犯罪预备”或“犯罪预备形态”亦可)
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在客观上,
第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第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主观上,
第一,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第二,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行为人是否已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而行为人停止继续犯罪是否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则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键。
3.本案中,陈某为了达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了解张的回家时间、路线,购买三角刮刀,并在张回家的路上守候等等,但所有这些行为只是为实施犯罪所作的准备,而不是犯罪的实行行为。
因为,不论陈某想给张某“放放血”是指伤害还是杀害,其实行行为都必须是对张某身体的实际加害行为,但实际上陈某并未实施对张某的实际加害行为,所以,陈某的行为只能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而非犯罪实行行为。同时,陈某未能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张某被朋友叫走没有回家这一出于陈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被迫的而非自愿的,因而,陈某停止继续犯罪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综上所述,陈某的行为既非犯罪未遂亦非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


第3题:

张某与陈某于1993年结婚,l994年,张某以经商所得购住房一幢,产权人登记为张某。l998年,张某将房屋赠与情妇余某居住,陈某得知,大为不满,但未表态。1999年,张某为免纠纷,暗将房屋过户给余某。2002年3月,张某去世后,陈某发现房屋产权变更,遂诉至法院要求余某返还房屋。此案的正确处理应是?( )

A.房屋已归余某所有,不属遗产,陈某不能继承

B.张某生前赠与无效,陈某有权索回房屋

C.张某生前赠与可以视为对遗产的处理,陈某、余某可以各得房屋一半

D.已过诉讼时效,陈某的请求应不予以保护


正确答案:B
张某处分的房屋为共有财产,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要求共有人一致同意,所以张某的赠予无效。

第4题:

张某的手机丢失,被王某捡到卖给了陈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张某无权索要
B.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
C.如果陈某从信托商店购得该手机,其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D.张某有权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失物的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该规定可知,遗失物在任何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权利人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如果受让人陈某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信托商店购得手机,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第5题:

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考点】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拐卖妇女罪及其法定刑升格情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罚的情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共同犯罪;盗窃罪的构成
【答案及详解】
1.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张某与郭某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迭21天之久,构成非法拘禁罪。
2.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两人向赵某索债不成,遂将甲以6000元卖给陈某,系以出卖为目的,将扣押的妇女转手出卖给他人,构成拐卖妇女罪。需要注意的是,张某与郭某虽然是以索债为目的扣押赵某的女儿甲,而且是在索要债务没有成功的情况下出卖了甲,但这一事实并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因为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将妇女卖给他人,就构成拐卖妇女罪。
3.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在实施非法拘禁和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张某与郭某二人相互协商,相互配合,主观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4。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并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但法定刑升格。因此,郭某奸淫甲的行为不单独定罪,但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幅度内量刑。
5.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这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的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不构成共犯。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趁机奸淫了甲,张某对此并不知情,因此,张某对郭某的奸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6.陈某以6000元的价格买回被拐卖的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7.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陈某为防止甲逃走,将其反锁在房间里一月有余,构成非法拘禁罪。
8.根据《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陈某后采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而放其返回家乡,因此.可以不追究陈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9.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遭到张某拒绝之后,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陈某花6000元钱从张某、郭某手中买回甲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这项买卖不受法律保护,陈无权向张某、郭某索取这笔款项。这6000元钱属于赃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也不能归张某、郭某所有。

第6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陈某要求购买的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正确答案:A
此行为属于转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转代理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7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正确答案:A

第8题:

假设陈某未去世,张某的代理权终止的可能情形是:( )

A.张某因车祸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张某死亡

C.陈某撤销张某的代理权

D.陈某因公出差1年


正确答案:ABC
「考点」委托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9题:

李某有台电脑,张某很是喜欢,要求李某转卖给自己,李某应允。张某因一时缺乏现金,便将自己所有的面值500元的5张有奖国库券(每张100元)交于李某。后有1张国库券中奖,奖金达5000元。该5000元应归( )。

A、李某所有

B、张某和李某共有

C、张某所有,李某应依不当得利返还

D、张某所有,因给予行为属重大误解


参考答案:A

第10题:

2002年8月张某伪造了一幅唐伯虎的字画,并且伪造了专家鉴定书,告诉陈某画是唐伯虎的真迹,陈某相信了张某的话遂购买了这幅赝品。2003年10月陈某发现画是赝品,但是陈某一直忙于工作,直到2004年12月陈某才找到张某,要求张某退钱,张某拒不退钱,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张某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B:法院不应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C:法院应判决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D:法院应认定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的规定,张某故意告知陈某虚假情况,诱使陈某与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可以认定张某的行为是欺诈行为。《合同法》的效力高于《民法通则》,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所以D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55条规定了受欺诈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受欺诈人超过除斥期间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题中陈某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超过1年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法院不能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张某的买卖合同,并未要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基于法院审判中立性和消极性的原则,法院不能判决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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