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信托制度产生于英国,繁盛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英美等发达国家做出了基于信托理念来管理企业年金计划的政策选择,不仅满足了企业年金基金安全管理的需要,同时也使企业年金基金成为了资本市场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利于保障企业年金基金安全,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题:
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2011年5月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
1.作为信托型的企业年金管理制度,其最本质的特征是( )。
A.专业机构相互监督与合作制度
B.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C.政府部门的协作监管制度
D.严格限制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额度
参考答案:B
第2题:
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2011年5月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
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须归集到( )。
A.企业账户
B.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C.个人账户
D.受托财产投资账户
参考答案:B
第3题:
企业年金23号令明确了企业年金基金的独立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将属于其清算财产
B.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消
C.不同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D.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4题:
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2011年5月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 信托管理模式下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管理运作中的核心,这主要体现在()。 ①受托人是企业年金方案的发起者; ②受托人对企业年金计划承担全部信托责任; ③受托人是企业年金信息流管理的中心; ④受托人是企业年金计划的制定者。
第5题: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有()。
第6题:
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2011年5月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
2.按照信托法的原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其他管理人的自有财产,而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也同样归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所有。(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第7题:
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2011年5月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
4.信托管理模式下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管理运作中的核心,这主要体现在( ):①受托人是企业年金方案的发起者;②受托人对企业年金计划承担全部信托责任;③受托人是企业年金信息流管理的中心;④受托人是企业年金计划的制定者。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C
第8题:
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有其适应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信托资产的独立性可以完全化解企业年金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B.受托人审慎原则有利于保护受益人利益
C.严格的监管体系与全面的信息披露要求使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更加透明
D.信托基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9题:
企业年金基金可以不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收益,应当归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10题:
20世纪70年代,随着企业年金基金数额的增大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管理和保值增值需求尤为强烈,因而,英美发达国家采取了基于信托原理管理企业年金的政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在引入信托制度后也纷纷选择了企业年金基金的信托管理模式。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也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A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为B公司,在金融危机期间,A集团与B公司均宣告破产。关于A集团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